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文提醒严禁在21个景区开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9月印发的《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到21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俭办会,文明高效,这才是题中之义。除了不到这些景区开会,还要严禁公款旅游,杜绝拿着公家的钱游山玩水的行为,特别要警惕披着“隐身衣”的“四风”问题。

(文图来源:@廉洁商飞,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