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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EKLY NEWS
本期要点
甘肃新能源电站最新配储要求
最高15%*4小时
8月15日,甘肃发改委发布关于甘肃省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储能配置有关事项的通知,鼓励新能源项目分地区差异化配置新型储能。
通知要求,全省“十四五”第二批风光电项目,原则上河西地区按15%、4小时,中东部地区按10%、2小时配置储能。中东部地区已建或建成的储能项目超出规定的部分可以同等抵扣该企业其它项目配置储能的容量或对外租赁;没有开工的项目按此执行。
另外,还鼓励建设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原则上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额定功率不低于1万千瓦、时长不低于2小时。
/// 更多资讯,下期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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