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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资讯
WEEKLY NEWS
本期要点
国家能源局:
新型经营主体豁免电力业务许可证!
隔墙售电再无障碍!
12月5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完善调度运行管理、鼓励平等参与电力市场、优化市场注册、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做好计量结算等方面,提出了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相关措施。
两类新型经营主体:
①单一技术类:主要包括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储能等分布式电源和可调节负荷。
②资源聚合类:主要包括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智能微电网等。
考虑新型经营主体的发供用电行为相对简单,管理方式可以更加灵活,《指导意见》明确除另有规定外,新型经营主体豁免申领电力业务许可证。《指导意见》出台后,企业可以通过注册电力新型经营主体,将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发电量,在同一配电台区内,卖给场区红线范围外的用电户,即完全实现隔墙售电!
(图源: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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