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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将至,为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推动纪律规矩根植于心、践之于行。公司纪委提醒公司广大职工,在踏青赏景、缅怀先人之际,时刻绷紧“纪律弦”,自觉把好“廉洁关”,杜绝“节日腐败”,让清明节更“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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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不文明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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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类封建迷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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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借祭祀之机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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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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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节日值班值守工作中脱岗、空岗、漏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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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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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以节日名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名贵特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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