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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职工朋友们
最近要有大动作了!

为贯彻国家和河南省
深化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的要求
按照人社部和河南省政府的
统一部署
自2023年1月1日起
铁路医保将移交
河南省省直医保管理
在铁路医保移交过程中,集团公司与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多次沟通协商,去年双方又签订了移交补充协议,规定到2023年铁路医保正式移交省直管理。
铁路医保移交省直管理后,职工医保不仅不会受到影响,而且能够享受到更优质的省直医疗资源,看病就医将更加方便快捷。
为保证
原铁路医保的信息数据
顺利迁移至河南省
省直医保信息系统
医保移交期间
这些事你一定要了解!
将暂时关闭
铁路医保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将于12月30日办理年终费用结算,届时职工医保业务功能将暂时关闭,待2023年1月河南省省直医保信息系统上线后恢复。
提示:
住院人员如果病情不严重,可提前办理出院;如需后期治疗,可于2023年1月河南省省直医保信息系统上线后,再办理住院手续。
住院人员如果不能办理出院,需在12月31日前办理一次自费结算,结清30日至31日的费用,相关资料交单位汇总后到社保部报销。2023年1月1日以后的费用,系统切换期间可继续治疗,由各医院负责在河南省省直医保信息系统上线后重新登记。
年终费用审核报销工作
①报销范围
凡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集团公司参保人员已办理转诊转院审批、急诊抢救备案和异地就医备案所发生的有关医疗费用;以及门诊慢特病患者在2022年10-12月因疫情封控无法到定点医疗机构取药,自费到就近医药机构取药的医疗费用均列为2022年度医疗费用审核报销范围。
②跨年住院
各单位参保人员经审批后在非定点医疗机构需跨年度住院的,应于12月31日在所住医院办理年终中途结算手续。12月31日前的住院医疗费用属于2022年度医疗费报销范围。次年1月1日起继续住院,按照省直医保相关规定办理手续(所住医院是省直定点或省内异地定点的,直接刷卡住院;所住医院是省外异地平台备案地医院的,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后刷卡住院)。
③报销资料报送时间
考虑疫情因素,各单位应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本单位符合报销条件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及相关资料汇总后送交社保部办理审核报销,确保参保人员的各项待遇及时发放。
关于职工生育保险参保
参保职工12月31日前生育的,报销资料最晚于2023年7月10日前报社保部。参保职工12月31日前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以及符合规定男职工配偶生育的,报销资料最晚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社保部。
2023年起,职工生育保险就医和津贴发放按照省直规定执行。
关于离休干部医疗
离休干部医疗年终结算继续执行《集团公司社保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年终费用结算、审核报销工作及调整部分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郑社函〔2019〕12号)文件中的规定。
铁路医保移交河南省省直管理后
职工的各项权益是否会受到影响?
如何保证职工医保待遇平稳衔接?
职工就医、购药会有哪些变化?
如何办理电子医保卡?
……
针对这些问题
“中原铁路”将推出
《医保政策在线解读》系列微信
进行解答
如果您有什么疑问
不妨在评论区里
留言告诉我们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