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官宣!不延期!3月31号截止!

官宣!不延期!3月31号截止! 百望云 辽宁
2023-02-07
2
导读:2022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开始啦!适用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

2022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开始啦!
适用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需要进行年度申报,快跟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01  什么是经营所得?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扫码加入

百望云全电发票交流群


同步全电发票最新政策

解答全电发票使用疑问

免费直播与资料分享




02  哪些人应当办理?

1、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2、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还需要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03  什么时候办理?
申报地点如何确定?


申报时间

在取得经营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2022年度的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办理。


申报地点:

1、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2、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04  税款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及第六条,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05  使用哪些申报表?

1、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申报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2、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办理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适用表单为《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06  办理渠道有哪些?

线上渠道: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线下渠道:
办税服务厅

如果您无法登录系统远程办理,也可以携带相关纸质申报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温馨提示:

2022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将于3月31日结束,还未办理申报的请有序办理呦!




如果您有任何全电发票升级的问题

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咨询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百望云 辽宁
数字化基础设施及互联网SaaS服务商,助力产业互联网数字化变革。提供票据合规管控、智慧财税服务、数字化财务供应链、数字科技服务等数字化解决方案和服务,覆盖从采购优化、对账结算、电子发票、智慧财税到支付融资的数字商业全闭环。
内容 0
粉丝 0
百望云 辽宁 数字化基础设施及互联网SaaS服务商,助力产业互联网数字化变革。提供票据合规管控、智慧财税服务、数字化财务供应链、数字科技服务等数字化解决方案和服务,覆盖从采购优化、对账结算、电子发票、智慧财税到支付融资的数字商业全闭环。
总阅读0
粉丝0
内容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