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注意啦,利好政策来了~
个税优惠又出新政策了!这次与个人所得税相关的法规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可见,税务思维是立体的!企业和个人万不可只关注某一个地方、某一个点,而要全局来看,多角度观察。
另外,对于职场女性来说,因为孕期身体不好,需要静养而不能上班或者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劳动强度大,而公司实在无法调岗等原因时,不得不辞职。对于想辞职的女性职工而言,困扰大家最大的问题就是:辞职之后,生育保险不能报销,生育津贴也不能领取。但是,好消息来啦,近期,又有一地发文明确,怀孕时没有工作也能领取生育津贴。
赶紧来看看~

2023年8月1日正式执行
2023年7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8月1日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抵扣个税。
政策原文: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governmentDetail.html?docId=1115898&itemId=861&generaltype=1
小编在这里给大家画一下政策的重点:
一、购买这些商业健康保险,也可以税前扣除了
通过将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范围,扩大到商业健康保险的主要险种,包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险和疾病保险。其中:
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间或保证续保期间不低于3年;
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的保险期间不低于5年。
购买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限额2400元/年(200元/月)。
二、扩大产品被保险人群体
适用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的被保险人,可以是投保人本人,也可以是其配偶、子女或父母。
三、建立信息账户,用于归集和记录商业健康保险信息
平台为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的投保人建立信息账户,生成唯一的识别码,用于归集和记录投保人投保的所有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相关信息,支持投保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不是所有的保险都可以抵扣个税
看完上文,很多小伙伴肯定在想:我也买了商业健康保险,是不是也可以享受这个抵税政策呢?
其实并不是。
目前,主要有下面这4种特定的保险,才能享受国家税费抵扣。
一、年金
这里的年金,指的是单位给员工买的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这类年金目前也只有像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国企一些福利比较好的单位才有。
我们个人买的常规的年金险,是不属于此类的。
如果你的单位为你购买了企业年金,一般来说,这部分的税费会由单位帮你进行处理,会自动抵扣,不需要我们自己去申请。如果你是在这些单位上班,可以关注关注。
二、商业健康险
这里的商业健康险,指的是一种特殊的,保单上会显示“税优识别码”的税优健康险。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
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范围包括符合要求的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
其中,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间或保证续保期间不低于3年;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的保险期间不低于5年。
也就是说,并非购买的所有保险产品都能够抵扣个税,只有购买在税收优惠型商业健康险范围内的保险产品,才能够申报这项扣除。
如何判断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是否在“税收优惠型商业健康险”的范围内呢?
一个重要判断标准就是您购买的保单上是否有“税优识别码”。税优识别码是为确保税收优惠商业健康保险保单唯一性、真实性、有效性,由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按照“一人一单一码”原则对投保人进行校验后,下发给保险公司,并在保单凭证上打印的数字识别码。
小编提醒:
从上面这张电子保单可以看到,保单的右上角红色框内标注了税优识别码,前四位为保险购买年份,很多纳税人填写的个别保险销售人员提供的统一的“税优识别码”,并且是9144开头的,这种商业健康保险是不符合规定的。
三、税延养老保险
这是2018年开始试点的一个新的保险品种。
目前它的试点范围还比较窄,只在上海、福建、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受惠人群还是比较少的。同时我们也要知道,所谓的税延,不是不交,而是延期收税。也就是把我们用来交税的钱来买养老保险,退休后领钱的时候再交税。
如果你买了这类保险,关注下保单上的识别码,填入个税APP就可以抵扣了!
四、个人养老金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怀孕没工作,也能领生育津贴
6月15日,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城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毕府发〔2023〕9号)》,其中明确提到灵活就业人员也能报销生育保险,领取生育津贴。

政策原文:
https://www.bijie.gov.cn/zwgk/zcwj/bff/202306/t20230615_80305335.html
小编用大白话给大家解释一下:
一、参保人群
在毕节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通知中明确提到,生育保险保障范围不仅包括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职工,同时也包括灵活就业人员。
换句话说,如果女性职工怀孕后辞职,也可以自己报销生育保险了,并且领取生育津贴。
小编补充:
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2019 年发布的《关于毕节市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也就是说,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也可按规定享受其所在统筹地区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领取生育津贴。
具体的建议大家咨询当地医保局。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多久可以领生育津贴?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的待遇等待期为2个月,等待期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三、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领多少生育津贴?
灵活就业人员计算生育津贴时的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以本人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基数计算(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月平均缴费基数)。
失业前为参保单位女职工的,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和生育津贴待遇。
其中,参保人员的未就业配偶符合政策生育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但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2022年6月,浙江省也发布了《关于助力“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生育保险覆盖灵活就业人员。
政策原文:
http://ybj.zj.gov.cn/art/2022/6/30/art_1229113757_2409744.html
其中提到:
以在职职工身份参加浙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由个人缴费,缴费基数与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一致,具体费率由各统筹区确定。生育津贴计发基数口径与上年度缴费基数保持一致。

可以用丈夫的生育保险报销吗?
➊ 女方没有工作;
➋ 女方没有任何医保;
➌ 生孩子当月,丈夫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而且已经连续缴纳满12个月。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的;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3.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在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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