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7日,北京、山东等7地同时发布公告,称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加入数电票的开票试点。至此,数电票试点地区已经全面覆盖全国35个省市与自治区地区。

(截至11月6日,数电票试点地区)
虽然当下还是处于税控发票向数电票过渡的时代,乐企平台、数电票WEB平台、金税盘、税控盘、Ukey等开票渠道都存在,但是全面数电票的时代,已经是不远的未来了。
对于所有税务同学来讲,熟练掌握数电票的开具方法,已经成为一项基础能力。所以,小望就整理了常见数电票问题答疑,以及一份超级实用的数电票的开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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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速递
1,常见数电票问题答疑
2,关于蓝字发票的开具
3,关于红字发票的信息确认
4,关于红字发票的开具

常见数电票问题答疑

关于蓝字发票的开具
以上海市为例,登录税局网页:

点击右上角【登录】进行新版登录方式登录:


登录成功后,依次点击以下【功能】:
1,点击【我要办税】

2,点击【开票业务】

3,点击【蓝字发票开具】

在打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上,点击【立即开票】进入开票功能:

选择要开具发票的票种(电子发票/纸质发票),如您有差额征税等情况,请据实选择。设置后,点击【确定】。

录入发票信息后点击下方【发票开具】:

可在开票成功界面点击【查看发票】进行发票查看:


关于红字发票的信息确认
关于红字发票的信息确认,分为以下集中情况:
(一)开票方开具全电发票后,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操作流程如下:
1.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在搜索栏输入【红字发票开具】,可快速查找【红字发票开具】。


或者可通过选择【税务数字账户】-【红字信息确认单】进入红字开具模块。


2.纳税人在主页面-常用功能模块点击“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进入新增红字发票确认信息界面。

3.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

4.在页面点击“选择”,将选中的蓝字发票信息自动带入到页面。

5.点击【提交】按钮,提示《确认单》提交成功。

(二)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分为以下A、B两种情况进行操作。
A、受票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经对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确认后,开票方才可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确认操作如下:
(1)纳税人登录后需在主页面(红字发票开具初始化页面)点击“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

(2)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

(3)点击【查看】按钮,进入页面进行信息确认。

B、受票方继续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由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确认单》,经受票方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
确认操作如下:
(1)在菜单中依次选择【发票管理】—【红字申请确认】,进入如下界面。

(2)选择“待确认”,根据发票信息输入发票号码和销方识别号,点击【查询】。

(3)查询结果显示如下图所示:

(4)向右拖动滑动条,点击【操作】。

(5)弹出窗口,如下图所示:

(6)在弹出窗口中查看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的数据是否正确,向下滑动竖型条,进入界面。

(7)核对无误后点击【同意】按钮。


关于红字发票的开具
1.当红字确认单状态是购销双方已确认状态或者无需确认状态时,开票方在主页面(红字发票开具初始化页面)点击“处理开票记录”。

2.点击【去开票】按钮,进入红字发票开具页面。

3.点击右上角按钮,也可切换到票面模式。

4.【开具发票】按钮,提示红字发票开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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