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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数电票汇总:不用打印了+开票扫脸问题详解+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启用+发票作废功能或将下线~

最新!数电票汇总:不用打印了+开票扫脸问题详解+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启用+发票作废功能或将下线~ 百望云 辽宁
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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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数电票又有新变化,小编总结了最近两周最新的政策和大家最关心的高频问题汇总,大概内容包括:财政部下发通知,数电


数电票又有新变化,小编总结了最近两周最新的政策和大家最关心的高频问题汇总,大概内容包括:财政部下发通知,数电票不用打印了;你关心的数电票开票扫脸高频问题解答来了;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启用;注意!发票作废功能即将下线~你一定用得上,赶紧收藏转发吧~

01  财政部明确!
数电票不用打印也能归档报销!

近日,财政部会计司公布了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通知,其中,明确了数电票报销归档的保存方式:

通知重点:

接收方取得数电票报销入账归档的,

第一,接收方可以根据《通知》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仅使用数电票含有数字签名的XML文件进行报销入账归档,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第二,接收方如果需要以数电票的PDF、OFD格式文件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应当根据《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同时保存数电票含有数字签名的XML格式电子文件。

给大家总结如下:

1、接收方接收完数电票后,无需打印,直接以XML文件进行报销入账归档即可。
2、接收方如果确实需要打印数电票的,除了要保存纸质版发票外,还要保存XML格式电子文件。

因此,财务人员注意了:数电票接收以后,无论打不打印,都要保存数电票含有数字签名的XML格式电子文件!

除了数电票以外,财政部还发布了其余发票(如铁路电子客票等)的电子凭证的数据标准,大家可通过财政部官网下载:

http://kjs.mof.gov.cn/zt/kuaijixinxihuajianshe/dzpzkjsjbzshsd/sjbz/202305/t20230517_3885004.htm

建议财务人打印出来,随时学习!


02  如何保存数电票XML格式电子文件?

纳税人使用各地“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入“税务数字账户模块”,通过筛选,可以查询接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

此外,也可取得销售方以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的全电发票。



进入后,选择含有数字签名的XML格式的数电票导出即可。


下载以后到批量导入导出进度查询,查询进度,处理完成后,下载即可。


下载以后是一个压缩文件,保存这个压缩文件即可。可以根据实际管理需要按月进行保存。


03  数电票如何进行正确的
报销、入账和归档

给大家准备了一张导图:


具体流程讲解:

1.电子发票、电子凭证的获取和存储:企业通过邮箱下载、税务局网站下载等渠道获取数电票数字签名的XML数据文件。

2.票据存储:将获取的数电票存储至发票池。对于无报账系统(如报销系统或发票池)支撑文件获取和存储的企事业单位,建议由员工手工下载至本地存储。

3.文件验签、发票验真:在进行报销入账之前,企业需对接收的带数字签名的XML格式的数电票遵从现有的税收征管要求进行发票查验,以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只有查验成功的发票才可报销入账,企业记录发票的验真、验签信息。

4.解析XML文档:自行或调用财政部提供的免费电子凭证工具包解析接收的XML文件,并存入发票池。

5.根据数电票是否是增值税专票,如果是专票则进行5.1和5.2处理。

(1)发票抵扣:数电票关联的业务入账后,依据税务总局的要求进行抵扣处理,抵扣确认后保存到发票池,记录发票的抵扣信息。

(2)进项转出:发票进行抵扣后,企业根据发票用途的转变,进行进项转出处理,并将发票转出信息记录到发票池。

6.资金支付:对于需要付款类业务,可以由资金系统进行业务处理审批后完成资金支付。信息化较好的企业单位按《数电票标准》的要求根据银行回单回写电子凭证支付状态位信息。

7.会计记账:核算系统根据报销业务信息、数电票的电子凭证信息,同时按照《数电票标准》要求回写电子凭证状态位信息。

8.归档准备:企业可设定归档前的文件生成准备时机,自行或借助财政部的免费工具包生成电子凭证-入账信息结构化数据文件。并将记账凭证、报销单、数电票含有数字签名的XML格式电子文件、电子凭证入账信息结构化数据文件等文件打包形成电子会计凭证文件。

9.会计资料归档:单位需按照财政部的监管要求,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 档案局令第79号)和《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的相关要求,参考《电子会计档案管理规范》(DA/T 94—2022)和《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财务报销电子会计凭证档案管理技术规范》(DA/T 95—2022),将上述电子会计凭证文件进行归档,以备财政部相关监管部门查验。

附:电子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具体要求


04 数电票开票扫脸高频问答

1、开具数电票时弹出二维码,需要扫码进行人脸识别,请问是让法人刷脸,还是开票人员刷脸?

答:如果是法人身份登录开票,则需要法人刷脸;如果登录的是开票员账号,则由开票员刷脸。


2、请问下,开具全电发票时,需要扫脸。为什么每个企业扫脸频次不一样呢?


答:纳税人在开具发票环节(点击“发票开具”按钮)按如下规则进行实人认证。


风险级别判定:


1.Ⅰ类纳税人,逐票刷脸认证(开一张刷脸一次)。

2.Ⅱ类纳税人,每半小时刷脸认证一次。

3.Ⅲ类纳税人,每12小时刷脸验证一次。

4.Ⅳ类纳税人,每24小时刷脸一次。


(仅供参考,可能存在动态调整的情况,如部分地区各类纳税人均设置为最高24小时,在24小时内纳税人可自行设置频次。具体执行以实际情况为准。)


3、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扫脸频率不同,请问怎么查询企业的风险等级?

答: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授信额度调整申请-新增申请,然后在弹出的页面基本信息里可以看到“风险等级”显示。


(注意:如果仅仅是查看风险等级,请勿填写和提交页面的授信额度调整信息)


4、数电发票开票扫脸可以设置时间吗?

答:按照电子税务局规则设置,只有法人和财务负责人身份有权限可以对扫脸开票时间进行修改,开票人身份无法修改扫脸开票时间。


如需进行修改,请以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的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 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点击【发票填开】字样旁边的蓝色字【身份认证频次设置】进行修改。


注意:其中Ⅲ类纳税人最长12小时,Ⅳ类纳税人最高可调整到24小时。Ⅰ类、 Ⅱ类纳税人不可调整,也无法看到调整按钮。若无法调整刷脸频次,当弹出提示时,直接按照操作提示,进行人脸识别就是最正确的操作。


5、开具发票界面开票时提示需在税务APP上扫码进行人脸认证,但是一直提示“认证失败,原因为:人脸核验失败”,目前企业无法开具数电票。


答:这个问题一般是由于当前人像信息和后台记录信息核对比对不通过。


您可先核实使用的税务APP是否是最新版,可在“【我的】-【关于】”查看版本信息;排查版本问题后无法解决的,建议自然人首次报错后去办税服务厅实名办税系统重新采集更新,完成后第二天进行重试。


若仍然不过,请联系税务机关并提供企业信息、自然人证件姓名信息和清晰的人像头部照片等。


05 多地官宣

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启用


近期多地税务部门发布《关于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启用的通告》,其中均提到将停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改到电子税务局中进行操作



天津

目前至少有6个省市的税务部门发布了《关于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启用的通告》,其中天津市税务局早在2022年12月26日就发布了公告:



黑龙江


黑龙江省是5月25日公布的:


湖北


湖北省则是5月26日,刚刚公布:
以最后公布的湖北省为例,通告中主要提到了两件事儿:

1.新增税务数字账户功能
电子税务局升级后,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发票用途勾选、查询统计等业务操作,与综服平台的勾选功能基本保持一致,符合纳税人的操作习惯,无需纳税人额外学习,同时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2.新增征纳互动功能
新增了页面右下角的征纳互动图标唤起征纳互动服务,可以通过在线咨询获取帮助。

06 勾选认证平台大变动

虽然各地都在陆续停止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但也有例外:

以浙江省为例,特定业务类型(含成品油生产、成品油经销、因业务需要不使用网络开具发票以及使用第三方接口用票的企业)的纳税人继续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发票用途勾选操作。

而根据《公告》显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归集各类涉税涉费数据,集查询、用票、业务申请于一体的应用。为纳税人提供发票归集、用途确认、查询、下载和打印等服务。


01
发票抵扣勾选

发票的抵扣勾选的具体操作如下: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首页】—【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办理发票勾选确认等业务。

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

在【发票】页签下,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则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发票。

选择要勾选的发票信息,点击【提交勾选】按钮,点击【确认】后提示提交成功即完成操作。

勾选状态选择“已勾选”,在查询条件区,选择勾选日期的范围,点击【查询】按钮,可查询当前税款所属期已勾选的发票。勾选要撤销的发票信息,点击【撤销勾选】按钮,提示提交成功即完成操作。

注意:管理状态为“疑点发票”的发票显示黄色,企业勾选该类发票时系统将进行相应提示,请谨慎勾选。


02
统计确认

发票勾选完成后,就可以进入统计确认环节:

依次点击【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统计确认】。

如果当前税款属期还未生成勾选结果的统计报表,纳税人可点击“申请统计”按钮进行统计。申请统计提交后系统将对纳税人勾选结果进行实时统计。

核对统计数据无误后,需对统计表进行确认,点击【统计确认】按钮,出现弹窗提示。


07 不抵扣勾选的最新操作方法

当我们处理不能抵扣的专票时,通常有两种方法:一种方法是先认证(勾选)抵扣,同期做进项税转出;另一种是使用“不抵扣勾选”功能。

第一种方法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比如滞留票),但是很麻烦。

如果能事先能判定取得的专票属于不抵扣的范围,可以通过“不抵扣勾选”来减轻自己的工作量,与此同时,滞留票的问题也不复存在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财税[2016]36号文规定,以下项目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操作步骤

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不抵扣勾选】

1.不抵扣发票勾选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1)将勾选状态设置为“未勾选”,选择“发票来源”和“发票状态”等必录项查询条件,更多精确查询可以设置更多查询条件,点击查询,便可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未勾选发票信息的查询结果。

2)纳税人根据查询结果对选择的发票进行不抵扣勾选操作,确认本次要勾选的发票勾选后,不抵扣原因选择“添加”,弹出窗口
选择“不抵扣原因”,点击“确定”,再点击“提交勾选”按钮,弹出的勾选提示信息窗口:
最后,点击“确定”后提交成功,勾选完成。

2.不抵扣发票撤销勾选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1)将发票勾选状态设置为“已勾选”,选择“发票来源”和“发票状态”等必录项查询条件,更多精确查询可以设置更多查询条件,点击查询,便可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已勾选发票信息的查询结果:
2)纳税人根据查询结果对选择的发票进行不抵扣撤销操作,确认本次要撤销勾选的发票后,再点击“撤销勾选”按钮:
弹出的勾选提示信息窗口后,点击“继续提交”后撤销勾选完成。

3.发票的导入和导出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发票的导入导出功能是针对发票数据量较多,逐票勾选模式不太适用的一项优化服务。
通过文件导入的形式实现批量退税勾选,达到提高退税勾选效率、降低勾选工作量的目的。
1)发票的导入
点击“清单导入勾选”
弹出下载界面,点击“发票不抵扣勾选导入模板”下载
下载后打开模板填入发票信息数据,在“是否勾选”一列选择“是”或“否”,保存好文件后,点击“清单导入勾选”,选择“发票不抵扣勾选导入模板”上传,上传成功后再点击“提交勾选”,发票批量不抵扣勾选或撤销勾选成功。
2)发票的导出
设置完成查询条件后,在查询结果显示符合条件的发票数据后,点击“导出”按钮就可以把已查询到的发票数据导出系统


08 发票作废的时代或将结束!
近几年,数电票开始在全国各省试

试点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数电票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受票方未做增值税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全额开具红字数电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二)受票方已做增值税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冲红流程,经对方确认后,生成《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电票。

也就是说,数电票只能红冲而不能作废!而到目前为止,已有24个省市可以开具数电票,这也意味着,“发票作废”的时代也将要结束了!

当然了,除了数电票外,这3种发票开错也不可以作废!

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第七条的规定:

“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

购买方未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销售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

(二)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在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电子专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二、机动车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机动车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蓝字发票均不允许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

“销售机动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应遵循以下规则:

(三)开具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或开具有误的,销售方应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内容应与原蓝字发票一一对应,并按以下流程操作:

1.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当收回消费者所持有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全部联次。
如消费者已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的,不需退回报税联;如消费者已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不需退回注册登记联;

如消费者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已抵扣增值税的,不需退回抵扣联。

2.消费者已经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销售方应当留存公安机关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复印件;

如消费者无法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销售方应留存机动车生产企业或者机动车经销企业出具的退车证明或者相关情况说明。”

三、成品油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

“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09 数电发票如何红冲?

情形一:开票方开具数电发票后,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如下图:


二、选择【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录入相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后,点击【查询】

三、在页面点击【选择】,将选中的蓝字发票信息自动带入到页面。

四、《确认单》提交成功后,选择【红字发票开具】,点击对应的《确认单》,即可开具红字发票。如下图:


情形二: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

一、受票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经对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确认后,开票方才可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确认操作如下: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如下图:


(2)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


(3)点击【查看】按钮,进入页面进行信息确认。

(4)点击【确认】按钮,提示确认成功。

二、受票方继续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由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确认单》,经受票方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

确认操作如下:

(1)在菜单中依次选择【发票管理】—【红字申请确认】,进入如下界面。


(2)选择“待确认”,根据发票信息输入发票号码和销方识别号,点击【查询】。


(3)查询结果显示如下图所示:


(4)向右拖动滑动条,点击【操作】。


(5)弹出窗口,如下图所示:


(6)在弹出窗口中查看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的数据是否正确,向下滑动竖型条,进入界面。


(7)核对无误后点击【同意】按钮。


三、《确认单》提交成功后,选择【红字发票开具】,点击对应的《确认单》,即可开具红字发票。如下图:







如果您有任何全电发票升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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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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