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创新炭材料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防治信息公开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山东创新炭材料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责任划分与考核。
第三条 总经理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四条 设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第五条 环保部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车间。
第六条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环保部对我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监督责任;各车间必须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车间管理工作中。
第七条 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排放。
第八条 各车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有关环境保护制度要求,积极参加有关环境保护的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环保部的指导和监督。
第九条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中转、利用活动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禁止向环境随意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二)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中转、处置。
(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中转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第十条 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中转、利用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十一条 各车间不得私自中转危险废物,中转危险废物必须上报环保部。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制定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车间和个人。
第十三条 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密切配合生产部门,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危险废物的收集,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 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公司应严格遵循“三同时”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第十五条 为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成立危险废物污染应急管理小组,负责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的管理:
组 长:王素生
副组长:李宁
组 员:周国景、张岩、张进、樊俊杰、张秀堂、惠瑞、赵杰、于保云、蔡吉峰、贾树祥、步飞飞、孙占峰
危险废物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部,具体负责监督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山东创新炭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度危险废物预计产生情况
序号 |
产生环节 |
废物名称 |
产生量(t/a) |
形态 |
主要成分 |
废物代码 |
危险特性 |
处置方式 |
1 |
冷却水池、中水池 |
废油泥 |
45 |
半固体 |
油泥 |
900-210-08 |
易燃、毒性 |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2 |
机修 |
废矿物油 |
2.5 |
半固体 |
重金属、磷酸氮化物 |
900-217-08 |
易燃、毒性 |
|
3 |
导热油事故、检修 |
废导热油 |
1 |
液态 |
重金属、磷酸氮化物 |
900-249-08 |
易燃、毒性 |
|
4 |
检修 |
废油桶 |
12 |
固体 |
沾染油 |
900-249-08 |
毒性 |
|
5 |
黑法吸附、焙烧净化 |
废布袋 |
16 |
固体 |
沾染油 |
900-041-49 |
毒性 |
|
6 |
化验室 |
废试剂瓶 |
0.01 |
固体 |
废酸、废碱等 |
900-041-49 |
感染性、毒性 |
|
7 |
检修 |
废油漆桶 |
5 |
固体 |
苯类化合物 |
900-041-49 |
感染性、毒性 |
|
8 |
脱硝检修 |
废催化剂 |
10 |
固体 |
重金属 |
772-007-50 |
毒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