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与我们每个人都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保卫国家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为增强全员安全保密意识,4月15日,公司党委组织公司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共计20余人观看保密宣传教育视频案例。
视频案例通过电影叙事的手法进行展现,配合旁白解说,详细生动的描述了泄密事件发生的起因、过程以及带来的后果。视频将易造成泄密的工作方式、注意事项及容易忽略的关键点进行详细阐述。观看视频后,组织青年员工针对保密宣传海报进一步加强学习,对全员起到了强大的警示作用。

通过观看学习,使机关全员充分认识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了泄密防范能力。大家纷纷表示: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规章制度,认真分析当前工作中面临的失泄密风险并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绝对安全、万无一失,以“国家秘密高于一切”的责任感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7月1日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6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可以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案例】大学生林某偶然看到一陌生男子鬼鬼祟祟在我国军事基地拍照并且打听基地情况。小林见状立即将此事报告了有关部门。
不参与出版和传播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不利用电子邮件,电子论坛等网络传播途径美化西方社会,诋毁我国形象。要严守党和国家秘密,自觉地同泄密行为和窃密行径作斗争。
不能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地未经允许拍照,更不要在微信朋友圈分享部队训练,武器装备,军人军装照等照片。
我们应该积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支持和理解其工作。我们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从小事做起,为保护国家安全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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