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清明更“清明”
中国水电四局纪委提醒全体干部职工
严守纪律、移风易俗
文明祭扫、清风过节
清明节前话“清明”
廉洁提醒传清风
清明将至,为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落实落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严防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公司纪委倡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崇廉尚俭、文明祭祀,过一个文明、节俭、安全、廉洁的清明节!
01
文明祭祀。树立“厚养薄葬”新观念,从俭治丧、文明祭祀,自觉抵制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祭祀方式,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相互攀比,坚决反对奢靡之风,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
02
节俭祭祀。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节俭祭奠,摒弃扫墓祭祖焚烧纸钱香烛、燃放烟花爆竹等陈规陋习,不使用塑料花、锡箔纸花等不易降解的祭祀用品。公墓和陵园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随地焚烧祭祀用品。
03
安全祭祀。祭扫过程坚持做到“五不”:即不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祭祀场所、不使用明火、不燃放鞭炮、不焚烧纸钱、不破坏草木,坚决杜绝各类用火隐患,时刻守牢安全底线,确保祭扫安全。
04
廉洁祭祀。禁止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游玩、探亲访友;禁止使用公款或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到风景名胜区等场所旅游;禁止违规报销个人祭扫发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费用;禁止借祭扫、走亲访友之机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禁止违规收送名贵土特产、微信红包、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礼品礼金卡券;禁止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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