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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政策研究(2025年6月刊)

能源政策研究(2025年6月刊) 国际项目创新平台-石化建设分会
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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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

【政策信息】 5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提出以推进办电便捷化、促进供电高质化、践行用电绿色化、推进服务普惠化、推进监管协同化等“五化”为核心,通过14项任务38条改革措施,全面构建新时代供电服务体系。到2029年,基本建成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巩固我国“获得电力”国际竞争优势,实现人民群众办电用电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办电便捷化方面,将低压“零投资”服务扩大至160千瓦及以下各类民营经济组织,推行“扫码用电”等免报装模式,实现跨省办电、全流程数智化服务。供电高质化方面,强化配电网智能巡检与可靠性管理,对重点城市重点区域实施计划检修“零感知”,建立频繁停电动态清零机制(一年内停电不超过5次、连续60天不超过3次)。用电绿色化方面,支持分布式光伏科学布局,建立绿电消费长效机制,优化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接电服务,探索电力行业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展能效诊断。服务普惠化方面,推进老旧小区、城中村供配电设施改造,建立“电力客户经理+政务网格员”协同机制,明确供电企业民生抢修兜底责任。监管协同化方面,健全央地联动监管体系,建立投诉转办联办机制,强化供电服务质量闭环管理。

【政策解读】 “获得电力”是指企业或个人从申请用电到获得永久性电力连接所需办理的手续、花费的时间和费用,该指标用于衡量电力连通的效率、可靠性以及电费透明度,是评价营商环境的重要标尺。过去五年,全国实现了用电报装“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省”(省力、省时、省钱)服务全覆盖,显著改善了我国用电营商环境。在原有“三零”“三省”基础上,文件立足中国式现代化全局,进一步强化改革思维、加大改革力度,将“获得   电力”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关键切口,着力推动我国供电服务从“基础保障”向“品质升级”的战略性转型

其核心创新与战略意义体现在三方面:一是系统性升级办电服务模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政策将低压办电“零投资”范围从小微企业扩展至160千瓦及以下所有民营经济组织,显著降低创业成本,预计年均惠及市场主体超百万户。创新“扫码用电”模式,为春灌秋收、地摊夜市等临时用电场景提供免报装服务,支撑乡村振兴与消费活力释放。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动水电气线上联合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并试点“全程网办”,依托数字电网技术实现供电方案智能生成与线上竣工检验,大幅提升服务效率。二是强化供电质量与普惠保障,缩小城乡用能差距。针对频繁停电问题,首次明确量化治理标准,建立群众监督与闭环销号机制,倒逼供电企业提升可靠性。配电网投资向农村、老旧小区等薄弱区域倾斜,结合分布式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需求,加快网架升级,政策将进一步推动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探索重点区域计划检修“零感知”和供电可靠性奖惩机制,深化无人机巡检、自愈控制等“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筑牢安全供电根基。三是以绿电服务赋能“双碳”战略,拓展“供电+能效”生态。政策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公开分布式光伏接入承载力评估结果,组织供电企业制定针对性提升措施,促进配电网与新能源协调发展。优化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报装服务,简化居民申请资料,并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纳入“三零”服务范围,保障绿色出行需求。创新能效服务模式,供电企业免费提供电能监测、能效诊断,并探索应用电力行业人工智能大模型分析用能数据,为企业提出定制化节能建议;同时加快培育综合能源服务市场,规范能源托管、节能改造等服务,防范垄断行为,推动服务从“保供电”向“优能效”跃升。

近年来,山东省坚持把“简化获得电力”作为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10个专项行动之一,创新“减、简、省、稳、优”工作举措,推进多项改革走在全国前列。本次《意见》出台,将为山东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供重要指导。其中值得关注的方面为:在供电高质化方面,与上一轮政策相比,文件进一步强化配电网规划建设,提出配电网建设改造资金向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城中村等供电薄弱区域倾斜,持续提升配电线路及台区电能质量问题分析能力和综合治理水平,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供电差距。在用电绿色化方面,文件提出了两大任务:一是支持绿色电力应用,将组织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信息公开工作,并组织供电企业针对性制定提升措施。这将为绿色电力企业营造更加友好的接入环境,降低并网门槛,加速项目落地实施。同时,建立健全绿电宣传和推广长效服务机制,优化完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机制,进一步降低了充(换)电设施建设门槛。二是服务用户节能增效,要拓展公共增值服务,免费提供电能监测、能效诊断、能效咨询等公共延伸服务,同时探索采用电力行业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展用户用能特性分析,加快综合能源服务市场培育,规范提供用户侧能源托管、节能改造等服务。

(二) 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

【政策信息】 61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591号),旨在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引导氢能先进技术装备落地应用、基础设施高水平建设、综合利用效能提升和产业规范有序布局。

试点形式分为项目试点与区域试点两种形式。项目试点由业主单位申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可推荐不超过5个,试点内容为氢能先进技术装备应用、各类标准验证和项目新进开发方案;区域试点由牵头城市申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可推荐不超过2个,试点内容包括氢能跨部门协作机制和管理模式、创新可持续的绿色价值实现机制、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

试点方向分为氢能制取、氢能储运、氢能应用、共性支撑四个方面、11个试点方向。在氢能制取方面,有规模化制氢及一体化、先进柔性离网制氢、清洁低碳氢能综合开发3个方向,其中一体化项目允许水电、核电制氢;在氢能储运方面,规模化、长距离输送和高密度、多元化存储2个方向,分别开展管道(限输绿氢)、液氢槽罐、更高压力管束等输送技术和有机液体、固态金属、低温液氢、岩穴、氨醇载体等氢储存技术试点;在氢能应用方面,有炼油及煤制油气绿色替代、氢氨燃料供电供能、氢储能长时长效运行和能源领域综合应用4个方向,其中综合应用主要为建筑、工业园区的燃料电池热电联供和特定场景下氢能分布式供电供能、备用电源应用;在共性支撑方面,有氢能实证实验平台和氢能低碳转型试点2个方向,其中实证平台主要开展电解槽、燃料电池、储氢装置等氢能关键装备实际工况验证,低碳转型试点应在矿山、港口物流、工业等园区,打造以氢能为核心的零碳能源系统。

【政策解读】 自202511日,我国首部能源法正式施行,氢能首次被写进国家法律,明确了其作为能源的法律地位,重要性和受关注程度均显著提升。但囿于绿氢价格高、应用场景有限、项目商业模式不清晰等因素,产业长期活力不足,需要国家层面将氢能作为未来能源重要组成部分进行具体部署,明确各阶段主要发展任务。

针对我国氢能产业发展的痛点、堵点,文件设计了“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全链条协同”三位一体工作方案,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试点方向和试点要求。对氢能产业的推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促进低价氢规模化供给。目前政策条件下,绿氢成本在40/公斤左右,而根据山东省焦化、氯碱企业数据,副产氢提纯后成本为15-20/公斤;本次试点不局限于风光电制绿氢这类较“贵”的氢,为满足氢能规模化快速发展,明确将工业副产氢、化石能源制氢等“价格便宜量又足”的氢源供应纳入全产业链发展试点,将有效提升氢能供给规模、降低供给成本,大幅提升氢能项目经济性。二是促进绿氢在炼油等传统工业领域替代应用。我国年消费氢气约3600万吨,其中交通领域燃料电池汽车消费不足20万吨,绿氢到绿氨、绿醇的路径尚无稳定市场,绿氢应用规模有限,形成了“绿氢价格高导致市场规模小,规模小进一步推高绿氢边际成本”的死循环。本次试点将炼油及煤制油气绿色替代作为氢能应用的主要方向之一,将成功解决特定条件下绿氢规模化消纳问题,消费端对绿电制氢的拉动作用显著提升。三是支持试点区域建立健全氢能跨部门协作机制和项目管理规范。氢能产业处于发展初期,行业主管部门、部门管理权责、项目管理方式均不完全明确,项目建设涉及管理机制空白区的,地市多采取“一事一议”模式,影响项目推进效率、增加建设单位负担;本次试点支持试点区域做管理机制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将推动氢能管理“快速”走向正常化。

(三)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政策信息】 5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通过创新“专线直连+市场化”模式,打通发电侧与用户端点对点供电路径,明确了绿电直连的适用范围和投资主体,规范了项目规划和运行管理要求,健全了市场价格机制,加强了组织保障,为下步各地开展绿电直连项目建设提供了清晰指引。详细要求如下:

在适用范围和投资主体层面:一是电源和用户方面。电源为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既包括新建电源,也包括尚未开展电网接入工程建设或因新能源消纳受限等原因无法并网的存量新能源项目;负荷包括新增负荷,以及有燃煤燃气自备电厂或出口外向型企业的存量负荷。二是项目类型方面。分为并网型、离网型两类,并网型项目的电源应接入用户侧,项目电源、用户和线路作为整体接入公共电网,与公共电网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与责任界面;离网型项目的电源、用户和线路均与公共电网无电气连接,作为独立系统开展运营。三是投资主体方面。绿电直连项目电源可由用户投资,也可由新能源发电企业或双方成立的合资公司投资;直连专线原则上应由用户、电源主体投资。

在设计原则和电量要求层面:一是规划设计方面。项目应编制包含电源、负荷、直连线路和接入系统的整体化方案,并以专章评估分析系统安全风险和可靠性。二是并网等级方面。项目接入电压等级不超过220(330)千伏,确有必要接入220(330)千伏的,应开展电力系统安全风险专项评估。三是电量要求方面。“以荷定源”确定新能源规模,现货市场未连续运行地区,不允许项目向公共电网反送;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可采取整体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的模式,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60%,占负荷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上网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上限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一般不超过20%

在运行管理和价格机制层面。一是运行管理方面,要求并网型项目与公共电网按产权分界点形成清晰明确的安全责任界面,各自在安全责任界面内履行相应的电力安全风险管控责任。绿电直连项目要自主合理申报并网容量,并通过项目内部发用电资源调节,确保与公共电网的交换功率不超过申报容量,鼓励提升系统友好性。二是价格机制方面,绿电直连项目作为整体参与市场,公平承担电力系统调节责任和社会责任,按国务院价格、财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缴纳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费用。

【政策解读】 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新形势下,绿电直连项目是新能源发展模式的重要创新、是丰富新型电力系统形态的重要探索、是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的重要途径,对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文件的印发执行,将推动绿电直连项目的科学规范有序发展,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为终端用户绿色用能提供新途径、为科学碳核算提供新思路,以点带面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四)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

【政策信息】 为落实国家《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有关要求,52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553号),围绕构网型技术、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智能微电网、算力与电力协同、虚拟电厂、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新一代煤电等七个方向拟选取典型性、代表性的方向开展试点探索。文件提出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各地实际,选择适宜的方向安排试点项目,合理确定试点规模和范围。坚持创新引领,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模式,支持试点项目应用智能电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能源技术装备“补短板”成果,同步开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全过程管理,做好试点项目的申报优选、组织实施、效果评估、推广应用等全过程管理,保障实施效果,发挥带动作用。

【政策解读】 文件本次重点聚焦新型电力系统有关前沿方向,依托典型项目开展单一方向试点,依托典型城市开展多方向综合试点,探索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技术、新模式,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突破。在智能微电网方面,选择典型应用场景,结合新能源资源条件,建设一批智能微电网项目,依托负荷侧资源灵活调控、源网荷储组网与协同运行控制等技术,提高智能微电网自调峰、自平衡能力,提升新能源自发自用比例,缓解大电网消纳压力。智能微电网在并网协议中明确与大电网的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界面,以及调度控制、交互运行、调节资源使用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五) 商务部印发《深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以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政策信息】 521日,商务部印发《深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以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商资函〔2025132号),提出推动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数字化,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努力开创国家级经开区工作新局面。其中,涉及能源方面主要包括: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实施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积极参与绿证绿电交易,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水平。支持完善企业碳排放统计核算和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探索推动企业使用绿证参与碳排放核算和碳足迹管理。

(一) 山东省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电力市场平稳衔接过渡有关工作的通知》。

【要情信息】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 号)等文件精神,530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电力市场平稳衔接过渡有关工作的通知》,聚焦本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过渡期(202561日至全量入市前)工作,通知自61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市场规则修订和系统升级调整交易安排。

文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项目划分。以2025531日为节点区分存量与增量项目,规范并网时间认定及分期建设项目管理。二是细化市场参与规则。存量项目按现行电力市场规则执行,增量项目在机制电价执行前按现行电力市场规则执行,在机制电价执行后,机制电量匹配保障性用电;分布式项目可通过独立报量、聚合报量或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市场,明确注册、交易方式及计量结算规则。三是规范省间交易与绿电交易。存量集中式项目延续省间交易政策,增量项目结合省间中标量参与省内现货市场;绿电合同需明确要素,电能量与绿证分开结算。四是强调其他事项。存量项目持有中长期合约的不再纳入机制电价范围,明确调试期价格规则,延续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等现行政策。

(一) 零碳产业园标准研讨会在京召开。

【动态信息】 20255月,由中国能源研究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主办,远景科技集团、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创新研究院协办的“零碳产业园标准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当前零碳产业园建设已上升为国家战略,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建立一批零碳园区”,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建立一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与会专家认为:当前零碳园区建设仍面临技术路径多元、碳核算边界模糊、商业模式待突破等挑战,亟须筑造标准体系“基石”,实现零碳园区健康发展。

据悉,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清华大学、远景科技集团等单位共同发起的《零碳产业园区建设导则》正在研制,预计将于今年审查报批。标准涵盖零碳产业园区的园区分类、总则、园区系统建设和园区分类建设等,适用于指导园区开展零碳建设工作。作为首个零碳园区国家标准,该标准的制定对推动园区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将为我国零碳园区建设提供范本和指导,并为后续向海外输出可复制的先进实践打造“中国样本”。

【动态解读】 本次研讨会是落实国家“双碳”目标的务实行动,也为零碳产业园的发展凝聚了行业共识。未来,各方将继续努力,进一步构建科学、规范、国际互认的标准体系,助力我国在全球绿色竞争中占据先机,加速零碳园区从试点示范向规模化推广迈进。

(二) 国家能源局发布1-5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

【动态信息】 6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5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1-5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累计396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为37266亿千瓦时。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5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6%;第二产业用电量259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第三产业用电量74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58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

《能源政策研究》由山东省能源规划发展研究中心发表,致力于为能源行业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能源行业政策动态报道、深度解析与机遇研判,旨在帮助理解复杂的能源政策背景,应对多变的能源市场环境,把握前瞻的能源发展趋势,提供可靠的战略决策支持。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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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项目创新平台-石化建设分会
中国国际项目管理协同创新平台发起单位由重点企业、大学和科研单位、金融单位等组成,帮助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工业、基础设施等建设。石化建设分会,是2007年在民政部注册的非盈利社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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