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甲方(需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供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现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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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如甲方有特殊要求的,以甲方要求为准。
第三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
先货后款。甲方于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60日且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后支付货款。
收款账户名称:
账 号:
开 户 行:
第四条 交付方式、地点
交付方式:
收货人信息:
交货地点:
上述信息有变更的,甲方须在送货前7日内书面通知,否则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条 质量与验收
1、乙方保证并承诺,其所销售产品来源合法,且与交易前所述产品质量不存在差异。
2、货物运抵甲方后,甲方现场对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质量、包装等进行验收;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与乙方协商解决。甲方收到货物后如发现问题可随时提出异议,如存在货物质量问题,无理由退换。
第六条 廉洁与免责
乙方严禁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借用现金或其他物品等行为,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乙方工作人员回扣或贿赂以牟取不当商业利益。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有特别约定的,按特别约定执行。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通知送达
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送通知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加盖公章。各方也可以使用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联系,各方所预留的指派对接人员的电子邮件地址、微信,即为各方联系通知的邮箱地址、微信。各方所发出的通知应派人送达或特快专递送达,各方所预留的本合同地址为各自送达地址。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
2、 /
第十一条 附则
1、双方确认具备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与相应资质,并已经获得各自章程规定的授权及利害关系人的同意以签署本合同;在本合同上签字或盖章的各方代表已经获得相应的授权。。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两 份,双方各执 一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具有同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签署页)
甲方(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