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读了一篇由Paul Woodley 先生撰写的文章:“在收到承包商提交的初始进度计划后,业主工程师能否予以驳回?”许多人直觉上认为,如果计划存在问题,工程师自然有权“拒绝”接受。但这其实是一个常见的误解。
注释
Paul Woodley专长于施工进度计划(planning)、延误分析(delay analysis)及工期管理。拥有丰富的项目控制与工程管理经验,尤其聚焦于施工进度安排与Float、关键路径分析等技术工具的实际应用。
在FIDIC 2017红皮书中,第8.3条“进度计划(Programme)”明确规定了业主工程师对进度计划的职责。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看看合同文本中是如何表述这一点的。
第一节 承包商需提交什么样的进度计划?
根据第8.3条,承包商必须提交一份符合一系列要求的详细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使用技术规范中指定的进度编制软件;
● 明确各工程阶段(包括分段工程)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时间;
● 明确何时将获得现场的使用和占有权;
● 说明其拟定的施工顺序;
● 标示各类提交资料的审查周期;
● 说明检验与测试的计划时序;
● 所有施工活动均应逻辑关联,并显示最早/最迟开始和完成时间,以及关键路径;
● 包含休息日与节假日安排;
● 关键设备和材料的交付日期;
● 并附上一份说明报告,包括:各主要施工阶段的描述;拟采用的施工方法概述;施工现场所需人员和设备的预估。
这些要求构成了承包商编制进度计划的“清单模板”。但核心问题是——如果承包商提交的计划不满足上述要求,业主工程师是否有权“驳回”?
第二节 业主工程师的职责:
审查,而非批准或驳回
FIDIC 2017红皮书中,第8.3条接下来明确了工程师在收到计划后的职责:
“工程师应对承包商提交的初始进度计划进行审查(Review),并可向承包商发出通知,说明其在何种程度上不符合合同要求。”
也就是说,业主工程师的权力是“审查并发出不符合通知(Notice of Non-Compliance)”,而不是“批准”或“驳回”计划。
换句话说:
工程师没有权力“批准”进度计划,因为FIDIC合同中并未赋予其类似“批准”等同意的权力;
工程师也没有权力“驳回”计划,只能指出计划在何种程度上未符合合同条款。
在实务操作中,这意味着承包商对自身计划的编制和控制仍享有主导权,只要其计划符合合同条款的实质要求,工程师无权强行替代、修改或“否决”。
第三节 为什么这一点很重要?
这一规定体现了FIDIC合同体系中“承包商自主、工程师监督”的基本原则。业主工程师作为合同管理员,其职责是就合同合规性提供反馈,而非掌控承包商的施工方法。
对于项目管理者、合同履约人员及索赔工程师而言,准确理解业主工程师的职责边界,有助于:
● 正确应对工程师的审查意见;
● 避免在进度编制与沟通中出现误解或权责混淆;
● 更合理地为后续工期主张或进度索赔保留证据。
第四节 结语
在FIDIC 2017红皮书下,业主工程师并无“批准”或“驳回”承包商进度计划的合同授权,其职责在于审查与指出不符合之处。了解这一点,有助于承包商在项目初期就掌握主动权,减少后期争议,也使工程师的角色定位更为清晰。
下一次,当你听到“工程师拒绝了进度计划”这样的说法时,不妨反问一句:他是“拒绝”,还是只是“指出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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