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至2017年间,笔者作为PMC费控人员参与了某大型煤制油建设项目的代业主过程造价基层管理工作,编制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均设置了“工作内容”列(示例:图1),十多年后再与从事于此行业的造价同仁沟通,多数同仁依据保留了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设置“工作内容”列的习惯。
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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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否必要或需要设置“工作内容”列,笔者通过查阅规范结合多年清单管理经验展开深入分析,并形成建议意见。
一 “工作内容”列是否需要单独设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关于工程量清单的定义为:建设工程文件中载明项目编码、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等的明细清单。标准列明的项目清单计价表格式为(图2):
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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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定义可知,标准并未要求设置“工作内容列”,也未明确不能设置此列;但标准附录E章节明确了应符合图2的要求。
结论是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不需要或不必要设置“工程内容列”,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应设置“工作内容列”(原因是没有设置“项目特征”列)。
由中石化集团2011年发布的《石油化工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中列明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为(图3): |
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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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资料可知,此计价办法在法律性质上属于企业标准,此标准虽在石油化工行业中有较高的参考使用价值,但不具备团体/行业/国家标准的地位和效力,此计价管理办法较少使用。 |
二 “项目特征”与“工作内容”的关系
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及相关规范内容形成“项目特征”与“工作内容”的关系对标表如下:
对比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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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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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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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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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明构成工程量清单项目自身的本质及要求,用于说明设计图纸、技术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清单项目的文字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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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成清单项目,按常规施工方案可能发生的具体工序和操作的提示性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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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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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综合单价的根本依据:投标人根据特征描述测算人、材、机消耗量和成本。 |
提示与参考:提示清单编制者应包含哪些工序,提醒投标者报价需覆盖这些工序成本。 |
与报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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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决定报价。报价必须严格响应项目特征的描述。任何差异都可能被视为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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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直接作为报价的唯一依据。投标人报价应包含完成该清单项目所有必需工序的费用,而不仅限于附录“工作内容”列出的几项。最终标准是“符合项目特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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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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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合同效力,是发承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核心依据,是工程结算和纠纷处理的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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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有强制性的合同效力。它是对常规做法的总结,不能超越“项目特征”的描述和施工图纸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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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设置“工作内容列”的利弊分析
1 设置“工作内容”列有利之处
① 提示清单编制者应包含哪些工序,提醒投标者报价需覆盖这些工序成本;
② 利于清晰界定工作范围。
2 设置“工作内容”列不利之处
① 容易重复和矛盾,引发结算争议;
② 弱化“项目特征”的核心地位;
③ 限制施工工艺创新和投标人优势发挥;
④ 清单编制工作量大,且容易出错;
⑤ 与标准规范背道而驰,显得不专业。
结束语:《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是一份国家标准规范,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和极强的实践合理性,在建设项目全过程费用管理中有着纲领性指导的作用。工程量清单核心五要素“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是承发包双方博弈的核心法宝,遵守国家标准实施工程计量、计价工作,是造价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