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起,中国石油在伊拉克开展了多项油气合作项目,并与多家国际石油公司及当地企业深度合作,形成了覆盖伊拉克主要油气田的产业布局。本文梳理中国石油在伊拉克的分支机构及主要合作伙伴信息,以揭示其在伊拉克的产业体系。
中国石油在伊拉克并非以单一法人或项目公司运作,而是构建了多层级、项目型、强本地化的分支机构体系,以匹配伊拉克油气合同结构和区域治理特点。
1.1 区域总部层面
中国石油伊拉克公司(PetroChina International Iraq FZE Iraq Branch)
中国石油伊拉克公司注册于阿联酋迪拜自贸区内(Free Zone Establishment,FZE),主要承担战略规划、资源协调、风险管控等核心职能,是统筹各类项目运营的中枢机构。
中国石油伊拉克公司办公/运营所在地卫星影像(2024年8月18日),位于伊拉克米桑省卡赫拉区(Kahla'a District)哈法亚基地营地(Halfaya Base Camp)
1.2 区域与项目层面
围绕核心油田与天然气项目,中国石油在伊拉克设立了多家以“项目运营”为导向的实体:
(1)中国石油(伊拉克)哈法亚公司
作为联合体牵头方与作业者(Operator)负责哈法亚油田的开发建设与生产运营。项目采用技术服务合同(TSC)模式,合同期20年,于2010年1月签署;联合体最新股权为:中国石油45%、法国道达尔公司22.5%、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22.5%、伊拉克南方石油公司(SOC)10%。
(2)中国石油(伊拉克)西古尔纳公司
作为在伊拉克的海外项目运营公司,承担西古尔纳‑1油田的开发建设与生产运营管理。自2024年1月1日起,公司正式接任该油田牵头合同者,在伊拉克政府授权下主导油田的运营决策、对外协调与一体化实施。
(3)巴士拉能源有限公司(Basra Energy Company Limited, BECL)
中国石油与英国石油公司(BP)于2021年8月在迪拜注册成立,作为控股平台主导鲁迈拉油田的开发与运营,中国石油持股51%、BP持股49%。自2022年6月1日起,BECL取代BP成为鲁迈拉油田的主导合同者,项目运作模式由联合作业升级为合资经营。
巴士拉能源有限公司运营所在地卫星影像(2025年1月3日),位于鲁迈拉油田区域
(4)中国石油(伊拉克)鲁迈拉公司
中国石油在伊拉克的项目执行公司,负责协调中方资源、落实BECL决策。
(5)绿洲石油公司(Al-Waha Petroleum Company)
负责艾哈代布油田的勘探开发与生产运营,是该项目的中方作业主体。1997年,中国石油与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在伊拉克发起合作并组建绿洲石油公司;受战争影响,项目一度搁置。2008年11月10日,绿洲石油公司与伊拉克北方石油公司签署艾哈代布油田开发与服务合同,标志着项目进入实质执行阶段。
2.1 伊拉克官方合作伙伴
在伊拉克能源体系中,所有油气资源均归国家所有,中国石油的所有项目均建立在与伊拉克政府及其国有石油机构的合作基础之上。(1)伊拉克石油部(Ministry of Oil)
伊拉克石油部是中国石油在伊拉克最核心的官方合作对象,负责:授予油气区块开发权、签署技术服务合同、监管油田生产与投资执行。
中国石油参与的哈法亚油田、艾哈代布油田、鲁迈拉油田、西古尔纳-1油田等项目,均由伊拉克石油部直接主导合同框架。
伊拉克石油部大楼(图片来源:网络)
伊拉克石油部卫星影像(2025年10月25日)
(2)巴士拉石油公司(Basra Oil Company,BOC)
曾用名南方石油公司(South Oil Company,SOC),覆盖伊拉克南部核心产区,是哈法亚油田、鲁迈拉油田、西古尔纳-1油田等项目的重要合作方。
巴士拉石油公司总部大楼(图片来源:网络)
巴士拉石油公司总部大楼卫星影像(2025年8月1日)
(3)北方石油公司(North Oil Company)
覆盖伊拉克北部油气区块,是艾哈代布油田等项目的重要合作方。
北方石油公司总部大楼(图片来源:网络)
北方石油公司总部大楼卫星影像(2025年10月30日)
(4)伊拉克国家石油营销组织(State Oil Marketing Organization,SOMO)
负责原油出口与国际销售,是中国石油及相关中资企业在油品贸易与结算环节的重要对口机构。
伊拉克国家石油营销组织办公楼(图片来源:网络)
伊拉克国家石油营销组织办公楼卫星影像(2025年10月25日)
(5)伊拉克米桑石油公司(Missan Oil Company, MOC)
隶属于伊拉克石油部,统筹管理米桑省全部石油与天然气资源,在哈法亚油田等项目上与中国石油开展了多项合作。
伊拉克米桑石油公司(图片来源:网络)
伊拉克米桑石油公司办公楼卫星影像(2025年9月12日)
(6)伊拉克石油勘探公司(Oil Exploration Company, OEC)
2.2 国际能源企业合作伙伴
在多个超大型油田项目中,中国石油并非“单独作战”,而是与国际能源企业形成联合运营:
(1)英国石油公司(BP)
与中国石油的合作始于2009年鲁迈拉油田项目,双方组成联合体中标该油田开发权,中国石油作为作业者之一参与油田运营。
(2)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
与中国石油的合作主要集中在哈法亚油田项目。2009年,双方联合法国道达尔公司中标哈法亚油田开发权,中国石油担任作业者。2024年项目优化调整后,中国石油持股45%,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持股22.5%。
(3)法国道达尔公司(TotalEnergies)
与中国石油的合作涵盖哈法亚油田与阿塔维油田两大项目。在哈法亚油田项目中,道达尔持股22.5%。除了哈法亚油田合作开发外,2025年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与道达尔公司签署阿塔维油田天然气中游管网与处理厂项目合同。
(4)埃克森美孚(ExxonMobil)
埃克森美孚早期参与西古尔纳-1油田项目,持有60%股权并担任作业者。2013年起,逐步出售股权给中国石油、印尼国家石油公司等,2023年底完全退出伊拉克市场。中国石油通过收购其股权,成为西古尔纳-1油田最大股东(32.7%),并于2024年1月接任牵头合同者,主导油田运营管理。
(5)印度尼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rtamina)
主要通过西古尔纳-1油田项目与中国石油合作。2013年,收购埃克森美孚转让的10%股权,成为项目股东之一,2023年增持至20%。
(6)日本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Itochu)
与中国石油的合作集中在西古尔纳-1油田项目。2018年,其通过收购壳牌转让的19.6%股权,成为项目股东之一。
编辑:李 翔
审核:龙叙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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