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医保丨好消息!明年起嘉兴调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

医保丨好消息!明年起嘉兴调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 百盛光电
2018-12-18
0
导读:2019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含长期护理保险筹资部分)为150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490元/人/年,各级财政补贴1010元/人/年。




2019年1月1日起,

我市调整

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和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



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调整

2019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含长期护理保险筹资部分)为150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490元/人/年,各级财政补贴1010元/人/年



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调整

(一)整合参保类型。2019年度整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一和统账二两种类型,统称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统一缴费标准。2019年度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人数,统一按缴费基数的6%缴纳;职工个人统一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退休职工不再缴费。


统一缴费标准后,相比2018年总体统账一适当提升,而统账二有所下调。具体如下:统账一单位现缴5%,增加1%;个人现缴1.5%,增加0.5%;退休不缴费,不变。统账二单位现缴7%,减1%;个人现缴2%,不变;退休现缴1%,减至不缴费。


(三)统一待遇标准。2019年度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和门(急)诊(购药)、住院等医保待遇统一按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二标准执行。


因统账一缴费提高,统一待遇标准后,统账一的待遇标准也同步提高,与统账二走平。具体如下:统账一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每人增加25-45元/月;门诊报销比例提高10%,门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000元。


(四)取消一次性移交医疗费用。统账一和统账二并轨后,实现退休不缴费,自然也不存在一次性移交医疗费用问题。因此2019年度取消《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嘉政发〔2014〕87号)第十六条规定的一次性移交医疗费用。


(来源:嘉兴人社)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了解更多百盛资讯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百盛光电
百盛光电--高科技光电企业,关注百盛光电,即时收取企业咨询,抢先知晓企业动态。
内容 114
粉丝 0
百盛光电 百盛光电--高科技光电企业,关注百盛光电,即时收取企业咨询,抢先知晓企业动态。
总阅读48
粉丝0
内容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