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不良资产处置,提高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我司拟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代理不良资产的清收工作,根据《嘉兴市小微企业信保基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委托清收制度》和《嘉兴市小微企业信保基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委托清收方案》(2021年第1期)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律师事务所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项目:代理公司不良资产清收相关事项
二、选聘数量:一家律师事务所
三、委托方式:批量委托。
四、委托权限:一般委托。
五、不良资产情况:本次委托清收的不良资产债权金额合计8136.72万元(详见下表),其中序号30-37的不良资产有不动产抵押,其余无不动产抵押;另有序号1、2、4、7、11、12、29无债权凭证。
委托清收不良资产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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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代偿日期 |
债权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嘉兴市蓝海布艺有限公司 (现更名为:嘉兴市雪豹日化有限公司) |
2002年12月 |
53.88 |
无债权凭证 |
2 |
嘉兴裕大丝织总厂 |
2003年12月 |
95.2 |
无债权凭证 |
3 |
嘉兴依人服装有限公司 |
2005年12月 |
8.00198 |
可提供终结裁定 |
4 |
嘉兴市天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2007年04月 |
8.4643 |
无债权凭证 |
5 |
嘉兴市太阳农产品有限公司 |
2008年06月 |
17.986116 |
可提供民事判决书 |
6 |
嘉兴市新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2008年09月 |
22.285981 |
可提供民事判决书 |
7 |
嘉兴市创伟医药有限公司 |
2008年12月 |
30.563331 |
无债权凭证 |
8 |
嘉兴市嘉禾影视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
2008年12月 |
63.124692 |
可提供民事判决书 |
9 |
嘉兴市荣洲针织服饰有限公司 |
2009年11月 |
57.243481 |
可提供民事判决书 |
10 |
嘉兴市英杰纺织有限公司 |
2009年12月 |
30.788111 |
可提供民事判决书 |
11 |
嘉兴市依维达服饰有限公司 |
2009年12月 |
55.914251 |
无债权凭证 |
12 |
嘉兴市鸿丽贸易有限公司 |
2010年01月 |
100.38082 |
无债权凭证 |
13 |
嘉兴市龙达喷织有限公司 |
2013年11月 |
37.265323 |
可提供民事判决书 |
14 |
嘉兴市天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14年07月 |
362.809506 |
可提供民事调解书 |
15 |
嘉兴市允宏钢构有限公司 |
2014年10月 |
25.660182 |
可提供民事调解书 |
16 |
嘉兴市金事利纺织品有限公司 |
2014年10月 |
11.001319 |
可提供民事判决书 |
17 |
浙江仟汇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2014年11月 |
229.556968 |
可提供民事调解书+终结裁定 |
18 |
浙江华昊能源有限公司 |
2014年11月 |
229.820754 |
可提供民事判决书 |
19 |
嘉兴旺迪家具有限公司 |
2014年12月 |
569.009191 |
可提供民事调解书 |
20 |
嘉兴市意朗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5年03月 |
24.563109 |
可提供民事判决书 |
21 |
燎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15年05月 |
424.904778 |
可提供民事判决书(2份) |
22 |
嘉兴市立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15年10月 |
31.796372 |
可提供民事判决书 |
23 |
嘉兴飞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016年05月 |
76.744535 |
可提供民事判决书 |
24 |
嘉兴麦板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016年06月 |
485.271776 |
可提供民事判决书(3份) |
25 |
嘉兴市诚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17年05月 |
195.326958 |
可提供民事调解书 |
26 |
嘉兴市赛科经贸有限公司 |
2017年07月 |
298.595001 |
可提供民事判决书(2份) |
27 |
嘉兴百佳机械有限公司 |
2018年11月 |
100.150578 |
可提供民事判决书 |
28 |
嘉兴市泛鑫电器有限公司 |
2018年12月 |
159.630609 |
可提供民事判决书 |
29 |
嘉兴市兴农担保有限公司 |
2019年07月 |
169.28904 |
无债权凭证 |
30 |
嘉兴市美圣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 |
2014年08月 |
417.219924 |
可提供民事判决书、他证 |
31 |
嘉兴市新事业物资有限公司 |
2014年11月 |
1032.776837 |
可提供民事调解书、他证 |
32 |
浙江东宝进出口有限公司 |
2014年11月 |
992.643627 |
可提供民事调解书、他证 |
33 |
嘉兴市华通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2015年12月 |
44.998789 |
可提供民事判决书、他证 |
34 |
嘉兴市华昊进出口有限公司 |
2014年11月 |
493.5143 |
可提供民事调解书、他证、核销后清收回200.515196万元,剩余债权金额292万元 |
35 |
嘉兴宏国贸易有限公司 |
2016年06月 |
393.78219 |
可提供民事判决书、他证 |
36 |
嘉兴弘鼎物资有限公司 |
2016年06月 |
392.8228 |
可提供民事判决书、他证 |
37 |
嘉兴聚展贸易有限公司 |
2016年06月 |
393.731649 |
可提供民事判决书、他证 |
合计 |
8136.719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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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金额为公司核销债权金额,实际债权金额以公司最终损失债权金额(含违约金)为准,详细材料发送《请提供不良资产相关明细的函》(详见附件1)至邮箱jxxb_fxgl@163.com获得。
六、委托清收期限:一年。在约定期限内,中标机构未达到清收竞标价,但清收取得一定成效的,中标机构提出延期申请,经我公司同意的,可以适当延长清收期限,但总清收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七、清收计酬方式:固定制。代理费=执行回收额×清收计酬比例。因申请执行、处置资产需支付的执行受理费用及评估、拍卖等费用由我公司先行支付,清收回款的资金在扣除上述费用后,剩余部分计入执行回收额。第一年有不动产抵押的不良资产清收计酬比例为3%,其他不良资产清收计酬比例为30%。延长清收期限的,第二年的清收计酬比例为2%和20%,第三年的清收计酬比例为1%和10%。代理费按年结算,中标机构递交完整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符合我公司要求的代理费发票和项目代理工作报告、代理项目回收完毕或案件终结执行或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相关证明等)后1个月内支付代理费。代理费合计最高金额应当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的规定。
八、资质要求:
(一)成立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三年;
(二)有代理资质的人员一般不少于十人;
(三)在金融资产处置方面有相关经验和专业特长;
(四)机构资信良好,近3年内未发生过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的行为,也未受到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处罚。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价时间: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5月19日;
(二)报名地点:嘉兴市经开区国际金融广场B栋7楼公司综合管理部(纸质材料原件)、邮箱jxxbjj@dingtalk.com(彩色扫描件);
(三)报名要求:将报名资料(详见附件2)的纸质材料原件送至报名地点,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十、选聘方式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报价分两轮,《项目投标单》报价为第一轮报价,我司将审查各机构提交的资料,并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进行现场竞争性谈判。
现场谈判时,以(参与谈判机构)第一轮最高价为基础价,开展第二轮报价,最终按孰高原则确定合作受托机构。
现场谈判评标委员由公司中层及以上人员组成,且遵循相应回避原则。
谈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谈判全过程录音录像。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委托清收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中标机构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清收工作,不得擅自减免债务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在委托清收协议有效期限内,不得接受债务人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三)参加谈判的机构需提交谈判保证金,保证金为10万元。《委托清收协议》签订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未中标机构的谈判保证金退还(无利息),中标机构的谈判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清收额的10%,多退少补。在中标机构完不成中标清收额要求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的,我司可扣除部分或者全部履约保证金。完不成中标清收额的,按(1-实际清收额/中标清收额)×100%的比例扣除履约保证金。
(四)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机构少于3家的,我司将重新开展选聘工作。 附件1-3.doc
嘉兴市小微企业信保基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