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继2014年国家出台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政策后,小微企业再次迎来税收优惠的春天,今年初,国务院又推新政,继续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范围,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由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随着我国税收优惠政策的持续发力,减负成效明显提升,小微企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越来越多,前景也会越来越“美”。

小微企业个体规模虽小,但总量很大,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同时小微企业在创造财富、吸纳就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是意义特殊。
当前,在国内外复杂的经济形势下,不少小微企业面临生存考验。在信贷政策紧缩的影响下,小微企业规模小、风险大、缺少抵押物等“先天不足”的固有缺点被成倍放大,加之原材料、人力资源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遭遇的“寒流”可谓如履薄冰。
据了解,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从这一部署看,小微企业既是解决就业的有效渠道,也是打造“双引擎”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国家高度关注小微企业发展,出台了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并且不断加大力度。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范围,正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虽然减税额看上去不多,但是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更在于“释放一种信号”。
(节选自山西经济日报,日期:2015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