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去年全国首批11个创建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确定后,日前,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同意台州市成为第二批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目前,我省“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城区)”已达4个:杭州市、温州市、台州市和义乌市。其中,杭州市、温州市和义乌市为全国首批创建示范城市。而台州成为全国同期获批32个城市中,浙江省唯一入选的城市。至此,我省已成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建示范城市最多的省份之一。

2015年台州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将“信用台州”建设列为重点实施“十大行动”之一,而在今年的台州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将“信用台州”列为“十三五”期间完善治理体系、全面深化改革的三大重要内容之一。
2014年以来,我市率先建设企业金融信用信息平台,归集了40多万家企业、600多项数据、3000多万条信用信息,推动3000多家企业进行信用评级;授信担保10.6亿元;平台数据分析应用水平全国领先,“评级+辅导”的信用服务模式思路超前,探索出了符合小微企业发展规律的信用体系建设模式。
进出口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全国领先
台州在进出口行业诚信系统建设上,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目前已累计培育1430余家规范进出口行为工作达标企业、1140余家海关认证企业和一大批检验检疫、国税、外汇管理高信用等级企业,主要做法经验获得海关总署、全国打私办高度肯定,被称为反走私诚信体系建设“台州模式”,多次在全国推广。
推动信用信息在行政领域的应用
我市还相继出台《企业信用信息联合奖惩实施办法》、《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等信用信息应用工作制度。企业信用信息已经在重大项目招投标、服务业重点企业评选、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投标、烟草项目招投标等工作行政事项中得到应用。
全面实施失信“黑名单”制度
2015年底,我市市场监管局等13个部门和行业制定了本部门、本行业黑名单制度,环保局等10个部门制定黑名单,通过“信用台州”网失信黑名单专栏向社会发布。
实施失信联合奖惩
市发改委、市国税局等18部门建立信用惩戒联席制度,目前已对列入我市税务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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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编制工作方案
为更加密切紧盯国家、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导向,清晰我市信用社会建设目标任务,以更加精准、更有效率地推动我市信用建设,我市主动对接国家、省有关工作要求,积极组织编制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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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示范销号推进
台州从2015年开始加快信用体系建设节奏、全面推进,对照示范城市工作要求,深入调研、学习杭、温等地先进经验,分年度制定信用建设工作计划。推动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市打私办开展小微企业金融信用体系、进出口企业诚信体系两项特色诚信工作深入发展,创出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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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盯牢重点工作
牵头抓好平台建设,紧锣密鼓启动信用平台二期项目建设;调研“双公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制度,联合主管部门制定工作推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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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市消费领域诚信工作
今年,我市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联合市场监管局、消费者协会,举办首届消费维权电视直播晚会,公布相关行业黑名单,开通热线,现场受理汽车、网购、餐饮等领域的投诉处理,直播现场出击处理,开创省内地市先河。
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消费领域典型事例,聚焦“阳光消费”,从市中级法院、市场监管、物价、国税等多个领域收集消费失信案件,涉及参与司法拍卖未执行、商家充值服务违约、虚假广告、微信朋友圈夸大宣传等多个类别。组织评选“十大消费领域失信典型”,作为负面教材,通过网站、微信等开展诚信宣教。

力争创新完成两年目标任务 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稳定支撑
下一步,台州市将按照国家批复要求,抓紧推进两年创建目标任务,研究制定示范城市创建工作2016-2017年行动计划,力争创新性完成信用记录建设、信用网站建设、信用数据报送、社会信用代码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七日双公示、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等示范创建任务,确保通过国家评估,促进我市整体信用水平大步提升,为我市加快社会经济发展、跻身全省第二方阵提供稳定支撑,为形成讲求诚信、践行诺言的信用文化提供持续动力。
(来源:台州商报,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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