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国家担保融资基金是什么?
国家担保融资基金它是国家级融资担保机构,是由财政部联合商业银行发起成立的国家级融资担保机构。2018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并于同年7月26日成立。
国家担保融资基金是面向“小三创” (小微、“三农”和创业创新企业),的准公共性质基金。所谓准公共性质是指国家担保融资基金不以盈利为目的,保费低于市场化担保费率,而且不要求抵押和反担保,以信用担保为主。
二、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如何运作?
国家担保融资基金是“银政”合作,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注册资金主要由财政部和商业银行认缴,首次出资规模661亿元。截止目前,财政部认缴出资300亿,占比45.4%,华夏银行、浦发银行等在内的商业银行加上国开和进出口两家政策性银行共同认缴出资360亿元,银行认缴出资占比54.5%。
本着“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保本微利、管控风险”的经营原则,平时操作运作过程中基本不分红,只有基金结束或者退出时才分配各自份额。
国家担保融资基金虽然是准公共性质的公司,但,是采用市场化运营方式管理的。在治理机构上,有完善的公司治理机构,专业化管理团队,并实施市场化员工激励措施等。
国家担保融资基金以再担保和股权投资为主要业务模式,形成一个政府主导的担保体系。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业务重心是与省级再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机制上基金不层层新设机构,充分与现有省市县各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业务。通过再担保和股权投资,分散辖区内担保机构的信用风险及资金压力,从而间接为“小三创”企业融资注入政府信用。最终形成“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中央层面)—省级再担保公司(省级层面)—担保公司担保融资(基层)”这一政府主导、上下联动的担保体系。
三、 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意义在哪里?
首先,在金融去杠杆过程中呈现出一定的信用市场“二元化”迹象。信用等级低的民企和中小企业融资较难。单纯靠银行去扩大风险偏好并不现实。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成立,可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小微企业进行定向的政府增信,从而一定程度地缓解现实中逐渐严峻的信用二元化问题。
其次,在复杂金融(表内+表外融资)体系被打破后,单纯表内贷款不足以支撑各种类型的融资需求(更广义的普惠金融的发展成为一个现实问题。对于一个类似于美国中小企业投资计划(SBIC)那样的普惠金融体系来说),融资担保成为其中的重要环节。
再次,对政策而言,也希望在信用市场有一个可靠的“抓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可以在金融风险加大时起到稳定器的作用,防范金融风险的传递;也会有助于实现一些政策引导目标,比如脱虚入实或支持新产业。
总之,国家担保融资基金的成立可被视为政策修复信用环境的一连串动作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