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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一些不法分子借助互联网平台包装产品并利用虚拟币、养老投资等噱头加以宣传,承诺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投入资金,在集聚资金后,会迅速通过地下钱庄、跨境汇款等方式转移并“清洗”非法资金,因此非法集资受害人很难追回资金,导致很多人倾家荡产、血本无归。本期我们将通过两起集资诈骗洗钱案例,了解如何警惕以“非法集资”为背景的洗钱活动,保护自身权益。
“葡金”案非法融资2.83亿7人获刑,1人涉嫌洗钱被追诉——李某洗钱案

来源:安徽省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