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发布通知,公布了第二批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对象名单,共40个乡镇、500个村。来看详情——

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走具有福建特色乡村振兴之路的实施意见》,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要求,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第二批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对象申报评审工作,经县级申报、市级审核推荐、省级评审确定和公示,同意福州市福清市南岭镇等40个单位为第二批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福州市福清市东张镇道桥村等500个单位为第二批全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现予公布。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
2024年2月6日
名单如下↓
第二批全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名单(宁德部分)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