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市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点的通知的通知》(宁处非办〔2023〕6号)要求,市处非办在全市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点创建和评选工作,经各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县(市、区)处非办初核和市处非办评估后,现拟确定第一批示范社区、示范点(共5个),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名单如下:
一、示范社区
屏南县古峰镇东湖社区
二、示范点
蕉城刺桐红村镇银行
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寿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公示电话:0593-2889095
来源:宁德金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