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
2025年7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7个方面提出政策举措,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扩大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支持范围,深化政银合作,优化业务流程,进一步提升贷款便利程度。提高相关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最高提至不超过90%,大型企业返还比例由不超过30%最高提至不超过50%。相关企业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通知》提出,激励企业扩岗吸纳就业。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对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并按规定为其缴纳有关费用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扩大以工代赈政策覆盖范围和项目实施规模,广泛吸纳重点群体就业。
《通知》要求,做好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支持相关企业通过在岗培训等多种方式稳定职工队伍,优先组织相关失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差异化职业培训补贴。鼓励技工院校招收相关失业人员,适当放宽招生年龄限制,帮助提升职业技能。
《通知》明确,优化就业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指导,开展就业岗位定向投放活动,完善困难毕业生实名帮扶机制,支持为困难人员提供专业化就业服务。强化就业援助兜牢底线,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按规定申请享受就业创业政策。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稳就业政治责任,跟踪调度存量政策落实,不断完善稳就业的政策工具箱。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支持落实稳就业政策。加强就业影响评估,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
郑州市推行老旧小区更换老旧电梯补贴
7月3日,郑州市五部门联合印发《郑州市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更新操作指南》,明确符合要求的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更换,按15万元/台标准给予定额补助。
资金来源:超长期特别国债补助15万元/台;超出部分:优先用电梯残值补充,仍有缺口的,可申请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后分账户余额不低于首期30%)、住房公积金,也可业主自筹、用公共收益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
2025年7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一)规划建设
省级牵头负责充电设施发展的部门要联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优先明确高速公路服务区场景下的建设计划,率先对重大节假日期间利用率超过40%的充电设施实施大功率改造。
到2027年底,力争全国范围内大功率充电设施超过10万台,服务品质和技术应用实现迭代升级。
各地牵头负责充电设施发展的部门要会同投资主管部门加强对大功率充电设施项目的监管,避免资源浪费和无序投建。
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要素资源集约化利用,支持具有良好投资能力和运营经验的优质运营商开展场站建设、改造和运营。
积极布局公交、物流、中重型货运等专用大功率充电设施。
新能源汽车企业自建的大功率充电设施网络,原则上应无差别开放。
结合场站条件推广充电站与餐饮、娱乐、购物、汽车服务等融合的商业模式,提升充电服务体验。
(二)运营管理
充电运营企业要持续加强高安全、高质量、高效能的充电产品和服务供给,优化场站现场环境,完善操作指引、价格公示等现场标识,合理配置运维服务人员。
充电运营企业要加快智能运维平台建设,提升充电设施运行状态监测和故障处理能力,力争设备可用率不低于98%。
大功率充电设施应全量接入政府监测服务平台。
鼓励给予充电场站10年以上租赁期限,引导企业长期稳定经营。
鼓励研究大功率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补贴激励机制,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功率充电设施项目建设。
(三)技术创新
充电运营企业要加强充电装备技术升级,提高大功率充电设施的运行效率和使用寿命。
鼓励对分体式设备采用大功率充电优先的功率分配策略。
加快高压碳化硅模块、主控芯片等核心器件国产化替代,推动涵盖零部件、系统集成、运营服务的充电产业链整体升级。
应用电力智能管理、无人机巡检、充电安全预警、智慧消防等技术,加强大功率充电站智能化安全管理,提升充电设施智能运维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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