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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会”开幕期间,房地产税再次成为关注热点,先是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而后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栗战书再次强调“2019年将集中力量落实制定房地产税”。
就在两会刚刚落幕后,朋友圈关于房地产税的文章铺天盖地的席卷而来,无外乎就是什么“房地产税真的来了”,“房地产税又来了”,“房地产税今年确定落地,房价将暴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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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看一下两会报告原文:
3月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栗战书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时提到:
今年要抓紧制定修改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急需的法律,加快推进民生、国家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立法,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完善国家机构有关法律制度。
集中力量落实好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事项,包括审议民法典,制定刑法修正案(十一)、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房地产税法、出口管制法、社区矫正法、军民融合发展法、退役军人保障法、政务处分法、修改证券法、现役军官法、兵役法、人民武装警察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生物安全法、长江保护法等立法调研、起草,都要加紧工作,确保如期完成。
从报告原文可以看出,房地产税只是一大堆今年要推进的相关工作当中的一项,实际上和前几次人大提及房地产税具体相关工作的时候没有本质上的差异,市面上许多“耸人听闻”的标题难免有过分解读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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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
在中国包括房地产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其中,针对住房持有环节的房产税被认为会对楼市有较大影响。
而大众所说的房产税,则是属于财产税范畴,以房产为征税对象在持有环节进行征税,该税收也被认为会对楼市有较大影响。也就是说,房地产税比房产税范围更大,“房产税”其实只是“房地产税”的一个组成部分。
追根溯源,房地产税并不是什么新兴物种,早在1951年8月,政务院就已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只是初期的房地产税和如今的房地产税存在时代性的落后差异,当下我们谈论的房地产税只是最初几版房地产税的修订和更迭及大规模的革新。
而当下我们提到的房地产税,其实并不是即将实施,也不是反复的“狼来了”——而是正在逐步稳定的推进。
其实在2017年的12月20日,时任财政部部长的肖捷在《人民日报》发表了《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文章,文中提及:
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就已经说到“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
而且12月这篇人民日报的文章,也并不是新闻,肖捷部长的这篇文章在当年10月底就已被收录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书中。
而在2019年两会发表“制定房地产税法等立法调研、起草,加紧工作,确保如期完成”这样的观点,和政府工作计划的推进相对吻合,并不是突发和偶然。
那是否意味着2019年底,房地产税真的就要颁布和民众见面?答案是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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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2017年的“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还是19年两会的“制定房地产税法等立法调研、起草”,都是在强调立法。
而栗委员长的发言中,立法一词后边还跟了“调研”和“起草”,推进立法和推进立法调研、起草,显然还不是一个进度。
一个税种最重要的门槛就是立法程序,单在房地产领域,作为基础的不动产信息联网登记以及房价的动态评估体系没有完善,税种的立法和颁布显然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的。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此前表示:人大何时启动一审,就说明房地产税立法已经正式走进法律程序。
另外,易居研究院副校长丁祖昱在其公众号《丁祖昱评楼市》中提及:
第一,中央并未明确定调何时出台房地产税。事实上,去年9月已经压后了整个房地产税的推出进度,这次其实也没有说要提前或改变原有的节奏,我认为还是会稳步实施,今年年底前出台房地产税的可能性并不大。
第二,当前房地产税出台的相关条件还没有完全具备。因为现在的整体的基调是“三稳”——稳定价,稳房价和稳预期。那么在“三稳”基调下,房地产税的出台可能还是会在短期内对“三稳”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而房地产税本身是长效机制当中一个重要的手段,所以必须在“三稳”基本确定、落实之后,房地产税这样一些措施出台的条件才会相应具备。
第三,就是出台之后对市场的影响要重新评估,尤其是对房价和楼市的影响,都要审慎考量。从目前情况来看,其实关于降房价问题也讨论了很久,不得不说中长期来看,对降房价本身是没有太多帮助,但短期上来讲,房地产税一旦出台,不仅具有强烈的心理利空效应,而且还会对炒房者和拥有多套房的人产生威慑效应,抛盘会比较突出,这对房价显然会构成利空,因而无论是房价还是成交量,都会受到比较大的影响。
所以,关于住宅类房地产税的开征,由于牵扯到的方方面面太过广泛,所以在“三稳”目标没有达到之前,并不会马上出台。
在3月20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2019年财政部立法工作安排,今年的立法工作安排中也未提及房地产税。
但是业内普遍预测会在2020年出台,也有部分专家预测会在5年内推行,而来自《证券日报》引述的消息则称,预计在2021年在部分城市开始征收,一二线城市可能成为首批开征的城市。
虽然谁都无法准确无误地预测出房产税到底会在哪一年推出,但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最直接的感受就是,我们距离房产税的到来,真的不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