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15年度会员会费的通知
中稀协字〔2015〕13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稀土行业协会会费收缴及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现将缴纳2015年度中国稀土行业协会会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会费缴纳标准
1、副会长单位每年30万元人民币
2、常务理事单位每年10万元人民币
3、理事单位每年3万元人民币
4、其他会员单位每年1万元人民币
5、会员按在行业协会内担任的最高职务标准缴费
会费缴纳方式
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至中国稀土行业协会账户
户 名:中国稀土行业协会
账 号:327259359297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定路支行
(请在备注中注明缴纳会费)
其他
请各会员单位按有关规定尽快缴纳2015年度会费,如有问题请咨询协会工作人员。
联系人: 顾长玉 张亚伦
联系电话:010-84427097 010-84427001
15010399387 15010283346
中国稀土行业协会
2015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