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第一届八次常务理事会决议通过,批准同意以下4家企业成为协会会员单位:

请上述4家会员单位即日起尽快缴纳2015年度会费。
根据《中国稀土行业协会会费收缴及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现将会费缴纳标准、缴纳方式及时间公布如下:
一、会费缴纳标准:
会费按年度计算缴纳,其标准(人民币)为:
(一)会长、副会长单位每年30万元;
(二)常务理事所在单位每年10万元;
(三)理事所在单位每年3万元;
(四)其它会员单位每年1万元;
(五)会员按在行业协会内担任最高职务标准交费。
二、会费缴纳方式:
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至中国稀土行业协会账户
户 名:中国稀土行业协会
账 号:327259359297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定路支行
(请在备注中注明汇款单位)
联系方式:顾长玉 010-84427097
张亚伦 010-84427001
中国稀土行业协会
2015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