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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贴170万!申报即将启动

最高补贴170万!申报即将启动 天汇星
2025-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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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2024年度会展产业扶持申报工作

即将启动!申报时间

2025年2月17日-4月16日



    2023年7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会展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下称《扶持办法》)正式印发,涵盖初创型展会补贴、成长型展会补贴、品牌展会补贴及奖励、行业会议补贴以及国际性会议补贴等19项支持。单项最高补贴总金额170万元

    该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会展产业扶持申报工作

























即将启动


2月5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发布关于开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4年度会展产业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


合作区官网





↑ 扫码获取申报材料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会展产业扶持办法的申报对象、标准、流程等如下:


申报对象及时间


申报对象:符合《扶持办法》有关要求且已在合作区落实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机构。


申请时间:2月17日-4月16日




补贴标准



01

初创型展会补贴


对于在合作区新创办的展览总面积及展台数量达到一定要求且在合作区无同类题材的首届展会


□ 按照场地租金的25%(不超过20万元)及宣传推广费用的25%(不超过10万元)给予补贴;


□ 按照展台数量给予每个展台400元(不超过40万元)的补贴。


△ 同一展会每届补贴总金额不超过70万元。


02

成长型展会补贴

对于在合作区创办且已举办1届以上并承诺连续举办3届以上,展览总面积及展台数量达到一定要求且满足本办法《成长型展会认定标准》评分要求的展会:


□ 每届按照场地租金的30%(不超过40万元)及宣传推广费用的30%(不超过30万元)给予补贴;


□ 同时按照展台数量给予每个展台450元(不超过70万元)的补贴;


△每届补贴总金额不超过140万元,补贴不超过三届。


03

品牌展会补贴及奖励

培育品牌展会。对于在合作区创办且已成功举办1届以上并承诺在合作区连续举办3届以上的展会,展览总面积达10000㎡以上、展台数量不低于400个的展会,获得品牌展会认定的,在获得品牌展会认定当年给予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引进品牌展会。对于获得品牌展会认定,对《总体方案》涉及重点产业的发展有指导意义或展会本身具较强影响力和标识性,已在其他区域或城市成功举办3届以上且承诺在合作区连续举办3届以上,展览总面积达10000㎡以上、展台数量不低于400个的展会,按照场地租金、宣传推广费用、展台数量进行等补贴,最高补贴总金额不超过170万元,补贴不超过两届。


04

行业会议补贴

□ 对于参会人数达200人以上、酒店住宿达300间夜以上的行业会议,按照酒店住宿每间夜8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场会议补贴总金额不超过55万元。


□ 对于符合前款条件且由国家级或者国际性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学术机构主办或承办的行业会议,按照酒店住宿每间夜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场会议补贴总金额不超过70万元。


05

国际性会议补贴

□ 对于获得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认证的,或者参会人员来自5个以上国家或地区(含澳门香港、台湾)或者国际性组织、参会人数达200人以上、境外人员占参会人员20%以上的国际性会议,按照酒店住宿每间夜2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场会议补贴总金额不超过80万元。


□ 对于符合前款条件且由国家级或国际性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学术机构主办或者承办的国际性会议,按照酒店住宿每间夜25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场会议补贴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06

“以会带展”项目补贴

对于参会人数达3000人以上、合作区、澳门、珠海居民合计占参会人员20%以下,住宿间夜数达3000以上,且同期配套举办展览活动,展览总面积达3000平方米以上,展台数量不低于120个的“以会带展”项目,除享受会议项目补贴外,按照展台数量给予每个展台300元的补贴,每个项目该项补贴不超过40万元。


07

粤港澳大湾区会展合作项目补贴

对于由合作区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的会展主办单位联合举办,展览总面积及展台数量达到一定要求的展会项目,按照场地租金的30%(不超过30万元)及宣传推广费用的30%(不超过20万元)给予补贴;同时按照展台数量给予每个展台420元(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每届补贴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补贴不超过两届。


08

重点产业会展项目补贴

对于题材属于《总体方案》鼓励发展重点产业的初创型展会、成长型展会、行业会议、国际性会议、“以会带展”项目、粤港澳大湾区会展合作项目补贴,补贴额度可在相关规定的标准基础上进行上浮,上浮比例为补贴金额的30%。


09

会展项目国际认证奖励

对于首次获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或者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认证的合作区会展项目,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10

“一会展两地”模式补贴

经合作区经济发展局认定符合“一会展两地”创新模式的会展项目,可以在当年符合申请条件的第三条至第九条补贴基础上进行上浮,上浮比例为补贴金额的20%。


11

两地会展活动协同补贴

对于借助在澳门举办的会展活动而延伸在合作区开展,活动时间在一天半以上或者活动参与人数在50人以上的旅游或者节庆活动,按照活动实际情况提供住宿费用和本地交通费用资金补贴。总计补贴金额不超过7万元。


12

会展企业落户奖励

□ 对于在合作区新设立或者新迁入的,申请年度在合作区举办过一场以上会展活动的会展企业,其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 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奖励金额按照该企业申请时达到的最高奖励标准执行,不重复奖励。


13

存量会展企业发展奖励

对于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00万元以上,且较上一年度同比增长10%以上,申请年度在合作区举办过1场以上会展活动的会展企业,按其会展业务相关主营业务收入的1%给予奖励,每家会展企业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80万元。


14

会展企业国际认证奖励

对于首次获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或者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认证的会展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15

会展产业园区奖励

对于总建筑面积达1万㎡以上、实际入驻办公的合作区会展企业达十家以上,且纳入统计范围的会展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总和首次达到5000万元的园区,合作区会展产业园,给予园区运营方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16

会展培训课程筹办补贴

对于在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备案的,由在合作区注册的会展行业组织、专业培训机构联合全球展览业协会(UFI)、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国际展览及项目协会(IAEE)等权威会展组织在合作区举办的高端会展人才培训项目,对其场地租赁费用、讲师授课费、培训宣传和资料印刷费、培训项目授权费,按照各项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给予补贴,每场活动补贴金额不超过25万元。


17

会展专业人才培训补贴

合作区会展企业全职员工参加会展相关培训课程的,在其获得相关资质证书或者课程证书后,按照实际缴纳培训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人补贴金额不超过8000元。每人仅可申请一次本项补贴。


18

会展项目智慧化应用补贴

对于通过应用5G通讯、3D轻量化展示、VR虚拟技术、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一种或者多种智慧化技术的,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模式的展会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中智慧化技术投入费用的45%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


19

绿色低碳展会补贴

对于50%以上(按展台净面积计算)展台符合《绿色展台评价指南》(GB/T 41129-2021)相关标准的展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申报方式


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如下),根据指引提交有关申请资料。

https://ycfz.hengqin.gov.cn/#/home



咨询电话


政策申报解答:

0756-8800346 / 15323616116

系统操作指导:0756-8841172


来源|横琴会展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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