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我司是广东省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请问企业所得税能否按照15%的税率预缴?相关程序有哪些?

答:(1)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且当年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享受企业所得税事后备案类优惠项目的纳税人,可在季度预缴和汇算清缴时自行享受相关优惠,但同时应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将相关资料报税务机关备案。其他与享受优惠项目相关的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
(3)企业办理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备案需报送如下资料:
①《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一式两份);
②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具体项目的书面说明;
③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
④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