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2015年度出口报关单至今预审提示无信息,请问如何处理??

答:1、对于连续三个月预审都对碰不到信息的报关单,出口企业可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其他向导”——“其他申报数据采集”——“出口信息查询申请录入”模块录入相关报关单信息缺失的资料,生成电子数据并打印《出口企业信息查询申请表》,经主管税务分局审核后由系统自动查询补读。
2、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如果企业出口的货物劳务及服务申报退(免)税的凭证仍没有对应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比对不符,无法完成预申报的,企业应在退(免)税申报期截至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第四条规定的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企业报送的退(免)税凭证资料齐全,且《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及其电子数据与凭证内容一致的,企业退(免)税正式申报时间不受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