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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知识问答(16)

税务知识问答(16) 广东智诚财税有限公司
2016-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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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购买香港那边的展会摊位已经付款了,香港那边只能提供形式发票盖公章的,在大陆这边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即企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支出应具备真实性、相关性和合理性三个基本条件。在判断纳税人申报扣除支出的真实性时,纳税人必须提供证明支出确属实际发生的有效凭证。 


     

(2)对于单位和个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收付款凭证,可以税前扣除。但若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你司发生的展会摊位费用,应同时提供参加展会的内部文件、展会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情况说明等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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