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税务知识问答(1)

税务知识问答(1) 广东智诚财税有限公司
2016-03-23
1
导读:东莞市智诚集群注册托管有限公司服务热线:13790392187【十年专注】内外资公司注册、集群托管地址、粤港

东莞市智诚集群注册托管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13790392187

【十年专注】内外资公司注册、集群托管地址、粤港直通车牌、财税代理!


问:我司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客户索赔,赔款与应收账款是否可以相抵,企业所得税前列支需要哪些资料?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你司由于产品质量问题给客户造成损失支付的赔偿款,应计入营业外支出。若赔偿款符合双方签订合同的规定,属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凭借双方签订的合同、赔款协议、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税前扣除。 




微信ID:zcwxgzh

长按左侧二维码关注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广东智诚财税有限公司
内容 291
粉丝 0
广东智诚财税有限公司
总阅读291
粉丝0
内容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