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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是商店一会开服务费发票,一会开增值税发票这种做法合理吗?

购买商品是商店一会开服务费发票,一会开增值税发票这种做法合理吗? 广东智诚财税有限公司
201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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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购买商品向商店索要发票时被商店按购买额加收一定比例的税额,有时候取得销售发票,有时候取得服务业发票,商店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可见,商店销售商品应当开具发票,否则属于“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行为。


如果商店销售商品而开具服务业发票,属于“开具票物不符发票”或“扩大专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范围”的行为。


如果购买者没有索要发票或取得了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属于“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 、“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或“取得发票时,要求开票方或自行变更品名”的行为。


以上行为均违反了税法规定,应受到处罚,造成偷税的还应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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