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信现在大家对调整新增值税税率;4月1日起新增值税税率调整;新增值税税率调整后会是多少?等等这些话题都不陌生吧,而且这也是最近大家都在讨论最火热的话题了。那关于2019年4月1日起新增值税税率发票开具如何开呢?接下来,和我们广东智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起来提前知晓。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从2019年4月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这里我们广东智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温馨提醒大家:如果还没有对税控设备联网,完成对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进行升级的,请尽快升级;并按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依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定适用税率开具发票,如实申报,应享尽享此次的减税红利。
那么此次新增值税税率的调整,新增值税税率发票开具如何开呢?
1,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发票;
2,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在:4月1日之后的,按照调整以后的税率开具发票。
以下是六种常见结算方式举例说明: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如在3月31日之前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发票;如在4月1日之后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按照调整以后的税率开具发票。
(二)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如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在3月31日之前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发票;如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在4月1日之后,按照调整以后的税率开具发票。
(三)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
如在3月31日前发出货物,应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发票;如在4月1日后发出货物,则按照调整以后的税率开具发票。
(四)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如在3月31日之前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发票;如在4月1日之后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按照调整以后的税率开具发票。
(五)提供应税服务
如在3月31日之前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发票;如在4月1日之后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按照调整以后的税率开具发票。
(六)采用预收款方式提供租赁服务的
如在3月31日之前收到预收款,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发票;如在4月1日之后收到预收款,按照调整以后的税率开具发票。
如果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3月31日之前,请及时在3月31日前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发票。如果未能及时开具发票,应先将该笔收入作为“未开具发票”销售额申报缴纳增值税,在4月1日以后可按原适用税率补开增值税发票;
如果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1日之后,却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发票的,在收回已按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所有联次并作废或冲红后,可按照调整以后的税率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
此次新增值税税率的调整,不管我们是从事于哪一个行业的,我们只需要根据业务发生的时间和销售方式判断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进而选择使用正确的新增值税税率,从而也避免了对此次新增值税税率发票开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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