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要搞清楚我们收到的货款是有哪些部分组成?
企业收到的货款是由不含税金额和税额组成。简单的说就是我们收到的货款是含税金额。
二、什么是降价,什么是降税,什么是既降价又降税?
举例:1、和客户约定好的价格是10万元,开票价格是11.6万。现在税率降为13%,客户要求 总价÷1.16×1.13。也就是4月1日后来开票价格为:11.6÷1.16×1.13=11.3万元。这种叫降税。(但这种降税也使我们收到货款少了3%,原来收11.6万元,现在收11.3万了)
2、和客户约定好的价格是10万元,开票价格是11.6万。现在税率降为13%,客户要求用 未税价÷1.03×1.13。也就是4月1日后来开票价格为:10÷1.03×1.13=10.97万元。这种叫既降价又降税。(这种算法有些趁火打劫)
3、和客户约定好的价格是10万元,开票价格是11.6万。现在税率降为13%,客户要求用 未税价÷1.03×1.16。也就是4月1日后来开票价格为:10÷1.03×1.16=11.26万元。这种叫降价。(这种算法很少企业用,因为4月1日以后不能开16%发票了)
三、现有很多客户是这种情况,未含税价格是10万元,含税补10%,开票价格是11万,那这种情况我们要不要降呢?
这个要不要降价,降多少合适,我们举例算一下。
举例:假设购货是成本9万,同样含税补10%,含税价格为9.9万。
1、客户要求总价÷1.16×1.13。供应商不降。
降价前利润:
应交增值税 (11-9.9)÷1.16×0.16=0.15万,
毛利润 11-9.9-0.15=0.95万
降价后利润:
收到的货款变为 11÷1.16×1.13=10.72万
应交增值税 (10.72-9.9)÷1.13×0.13=0.09万
毛利润 10.72-9.9-0.09=0.73万
2、客户要求 总价÷1.16×1.13。但供应商也按总价÷1.16×1.13。
降价前利润:
应交增值税 (11-9.9)÷1.16×0.16=0.15万,
毛利润 11-9.9-0.15=0.95万
降价后利润:
收到的货款变为 11÷1.16×1.13=10.72万
支付的货款变为 9.9÷1.16×1.13=9.64万
应交增值税(10.72-9.64)÷1.13×0.13=0.12万
毛利润 10.72-9.64-0.12=0.96万
所以我认为降不降价,降多少合适,这没有一个标准答案,也要考虑你的供应商是否和你是同一算法,要降都降,要不降都不降。
四、无论是和客户还是供应商都需要讲道理,道理怎么讲,我这里有几点意见,仅供参考。
1、降价又降税的那种,就不说了,这有趁火打劫之嫌,是否还要继续合作需平衡自身利润考量。
2、不论说法是叫降税还是降价,总之收到的货款是减少了。但有些要注意的。
例如:①合同约定的是不含税价格,含税补16%,现在税率降了,客户要求4月1日以后按 总价÷1.16×1.13,我认为这种降价还算合理,因为本来约定好的就是不含税价格,现在是国家降税,不是企业可控。
②合同约定的价格是含税价格,现在税率降了,客户要求4月1日以后按 总价÷1.16×1.13,这个我认为就不太合理了,降税率是国家政策规定的,属于企业不可控因素,不是企业自身可以决定的。
③合同约定在未含税价格基础上补10%的,现在客户要求4月1日以后按 总价÷1.16×1.13,我认为不太公平,原先税率是16%时,补税点才10%,现在税率下降3%,你就要求下降3%?同理原来补10%给供应商的,企业可以抵扣16%,降税后只能抵扣13%,你还收10%?
3、企业资金收回也是经营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能在4月1日前收到货款,同时在4月1日前开具16%发票给客户,也算合情合理。但请注意不要只开销售发票出去,而忽略了进项发票的取得,导致本月要交更多的增值税,就得不偿失了。
总结:不管是降价,还是降税,都是一场企业和客户、供应商之间的博弈,该不该降、是否还要继续合作都需平衡企业自身的利润考量了。
温馨提醒:签合同时最好注明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税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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