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角料再次利用管理规定
为了持续贯彻执行HJ 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具》4.3条款要求,特编制本制度,生产部应严格执行。
1、我公司生产木制家具、板式家具的边角料主要为:人造多层板等边角料。
2、下料工序的边角料进行规范管理,不能再利用的边角料应整齐堆放,以便清运及处理。
3、下料工序可再利用的边角料进行规范管理,对人造板材边角料长度大于30cm×60cm的边角料,应分类暂存,以便再次生产使用。
4、车间主管、生产部经理(生产厂长)应不定期到下料工序进行边角料分类执行情况检查,确保本制度有效实施。
5、车间主管、生产部经理(生产厂长)检查发现违规情况时,第一次,
口头批评;第二次,罚款5元;第三次以上,罚款10元/次.
黎明国际智能家具(深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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