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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指南

员工指南 超盈国际
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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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欢迎加入超盈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欢迎加入超盈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我们很高兴您能成为我们大家庭的一员!

从现在开始,我们的发展与您密切相关。同时,我们将竭尽所能帮助您在超盈这个舞台上施展自己的才华,只要您有理想,积极工作,在超盈国际一定能够实现您的职业发展。

翻开本指南,您将了解到超盈国际的各项准则、公司政策、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以及事业发展机会,这些内容将指导您的行为,让您迅速地了解公司,融入团队,开展工作。

请仔细阅读本指南,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您的直属上司、部门文员或人力资源部。我们将很乐意为您解答及交流。

让我们共同努力,竭尽全力,不断提升,并为我们是超盈国际大家庭的成员而感到骄傲!

祝愿您在我们公司工作愉快,事业发展成功!

第一章 公司简介

第二章 人力资源政策

第三章 行政服务

第四章 健康与安全

第五章 廉洁行为管理规定

第六章 员工管理制度

第七章 沟通与申诉程序



第一章 公司简介


超盈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或「超盈国际」)与旗下附属公司(「本集团」)位于中国广东省东莞市,主营产品为女性内衣物料(弹性织物面料、弹性织带、蕾丝)和运动服饰面料,本集团是全球范围内少数能够通过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的物料制造商。2014年5月,在香港上市,股票代码:2111(HK)。以下为超盈国际旗下现有公司:

1、东莞超盈纺织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主要设计研发内衣、运动衣、泳衣、塑身衣等织物面料、蕾丝及印花等产品,集设计、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

2、东莞润信弹性织物有限公司(公司前身为成立于1994年的东莞润达弹性织造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主要设计、研发并生产用于内衣、运动衣的弹性织带产品。

3、江西绣丽织带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龙南县,主要从事高档内衣类产品的织带、箱包带、丝带及相关带类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活动

4、贵州星润弹性织物有限公司,位于贵州省毕节市,主要生产用于内衣、运动衣的弹性织带产品。

5、超盈纺织(越南)有限公司,位于越南海阳省锦江县,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内衣、运动衣、泳衣、塑身衣等织物面料、织带及印花等产品。

6、超盈纺织斯里兰卡有限公司,位于斯里兰卡甘那乌伊拉马垦度瓦亚姆巴工业区。

本集团与包括爱慕、仙黛尔、安莉芳、曼妮芬、马莎、Spanx、黛安芬、Victoria's Secret 及华歌尔在内的多家首屈一指的国际女性内衣品牌建立长期密切的合作,凭借强大的创新及产品开发实力,我们不仅为这些品牌生产产品,并且与他们共同开发新的女性内衣物料及产品,以开创内衣市场新潮流。

超盈纺织在与客户伙伴们共同开发成长时,积极推行“绿色工厂”计划,于2010年已经获得ISO14000的认证。自成立以来,一直贯彻“以人为本、开拓创新、实力依托、客户至上、回报社会”的经营理念,践行“用人唯贤、唯才是举”的用人理念,通过技术创新不断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的纺织企业。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水乡大道105号

邮编:523147

电话号码:0769-88231808 






第二章 人力资源政策



一、个人发展

随着集团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为员工提供多方面的职业发展机会。员工可根据自己的特长选择专业技能发展管道或管理方向管道,同时,公司正扩大业务范围,创造更多的国际职业发展机会,如果有新的空缺职位,集团优先考虑内部招聘

二、招聘与录用

根据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公司招聘员工采用公平、公正、适用、发展的原则,不存在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歧视。

1、录用条件

1.1录用人员年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具体年龄以当地政府规定为准;

1.2身份证真实有效;

1.3体检报告或健康证明合格;

1.4无犯罪前科、无不良嗜好,品行端正者;

1.5其它依国家及相关法律规定可招募之人员。

1.6正常离职人员,离职后满1个月,可重新录用;

1.7员工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资料或伪造工作经历等,将不再被录用。


2、入职办理

2.1新员工报到当天,需提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体检报告、银行卡原件备验证,其复印及1寸红底照片2张随人事档案存盘,其证件原件归还员工自行保管。如资料不齐全,公司有权拒绝办理入职。

2.2员工报到当天,需接受初步的书面培训,熟读《新员工入职手册》、《利益冲突表》、《廉洁协议》及签署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和录入指纹等相关事项。


3、厂证办理

员工所持厂证作为员工身份识别的标志,仅限于本人使用。员工进出公司、宿舍等区域时,需随身佩戴厂牌,厂牌正面向外垂直悬挂于胸前或戴在胸口左边位置。

3.1新厂证办理

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人力资源将统一办理厂证并发放给新员工。

3.2变更厂证

因工作部门变更等工作原因或厂证失效(如模糊不清、消磁)等非人为因素而需要变更厂证的,由部门统一收集旧证交人力资源部进行更换。

3.3补办厂证

遗失厂证的,需填写“厂证补办申请单”,补办工本费用为10元/张,并从当月工资中缴纳。


4、资料信息更新

所有员工都需填写《人力资源登记表》,提供个人的信息。如入职后个人信息有变更的,需在变更后5日之内书面向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申请更新,如:

1)姓名、身份证号码

2)家庭住址、现居住住址、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

3)婚姻及生育情况

4)发放工资的银行卡账户

5)紧急联系人信息

6)学历或培训

员工人事档案中的通讯地址是公司送达各类通知的有效地址,如因员工没有及时提供并申请变更而导致员工未能接收到此类通知的,由员工本人承担责任。

 

三、劳动合同与试用期

所有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享有相应的权利。

1、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1.1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根据当地政府的法律规定及公司的实际要求进行签订;

1.2新录用人员的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且顺延至第三年的12月31日(如:2021年8月8日入职,合同期限为2024年12月31日);

1.3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1.4其他特殊劳动合同期限另行约定。


2、劳动合同形式与约定

2.1劳动合同以书面的形式签订,一式两份,员工与公司各执一份;

2.2劳动合同签订后,即日开始生效,员工必须遵守所有合同约定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3、劳动合同续签

3.1如员工和公司同意延续劳动关系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30天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3.2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三次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其他约定:具体见《劳动合同》


四、培训管理

为提升员工的素质、技能、管理等能力,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针对所有员工开展相应的培训。

1、新员工培训

新进员工培训以周为单位,一般在新员工入职一周内实施,课程内容如下:

1.1基础知识培训:主要围绕公司简介、管理方针、管理目标、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等课程;

1.2素质培训:开门5件事、公司8S管理;

1.3培训后当天进行笔试考核(60分为及格分),未合格者予以不录取或补训至合格。


2、在职培训

2.1在职员工根据工作性质,参与部门或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

2.2所有考试成绩均记录于“培训考核记录表”(60分为及格分),考试不及格者将安排在一周内进行补考,如连续三次未合格,将视为不合格员工,进入待岗,所有已完成的培训,需提交“培训签到表”及“培训考核记录表”至人资备案;

2.3针对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叉车工等),如发生调岗的,需在完成转岗前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关资格证方可上岗;


3、外派培训

3.1在职员工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公司申请外出培训,申请需获得部门主管、分管副总裁及人力资源部审批,对于培训数额较大(超过5000元),需要上报到行政总裁/执行董事进行审批;
3.2 所有参加外训均需提交《外训申请表》、《员工外出申请单》及外训请示等资料,同时外训人员需要与公司签订《培训服务协议书》。


五、人员异动

为合理配置公司人力资源,建立良性的人才竞争激励机制,公司视情况进行人员异动。

1、异动种类

1.1岗位异动:指职务或职级的变化,包括提升、降职或平调;

1.2内部异动:指同部门内人员岗位变更调整;

1.3跨部门异动:指在同一公司部门之间的人员异动;

1.4跨公司异动:指超盈集团各子/分公司之间人员的异动,包括临时借调、外派等;


2、异动人员工作制/薪资说明

2.5.1如异动前后发生工作制变化的,则异动后的上班时间按新岗位的工作制规定;

2.5.2因异动前后工作制的不同,其新岗位工作制薪资,由人力资源部与“调入部门”、异动人员及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共同商定,协商一致后加注在“人员异动申请单”上的“转换工资”一栏;

2.5.3除跨公司异动外,其他异动的薪资调整生效时间为每月1日,每月10日(含)前异动生效的,薪资异动于当月生效;每月10日后异动生效的,薪资异动于次月生效;


六、 薪资与福利

员工的工资按其职务、职级、工作职责、技能及资历等由公司确定,并根据其工作表现、职务、职级的变动和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调整。

(一)薪资

1、薪资构成

1.1定时工作制: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底薪+浮动奖金+加班费+津贴/补贴)-个人承担的费用(如:应承担的个人社保部分)

1.2不定时工作制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底薪+浮动奖金+津贴/补贴)-个人承担的费用(如:应承担的个人社保部分)

注:不定时工作制岗位,主要为生产部门3级及以上级别的管理岗位、其他特批的岗位。


2、加班费

2.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生产任务需求,员工以自愿的原则进行加班,加班费按照当地政府规定进行计算;

2.2写字楼人员及3级及以上人员,如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于次月之内进行补休,如未调休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调休;

2.3不定时工作制人员,每周至少休息1天,如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于次月之内进行补休;如未调休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调休。


3、薪资计算及支付

3.1薪资计算周期:从每月的1号至每月月底,即一个自然月;

3.2薪资计算依据:每月刷卡资料作为薪资结算原始依据之一;

3.3薪资支付方式:统一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3.4薪资支付时间: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支付上个月薪资;

3.5个人所得税:员工自行承担个人所得税,公司将在当月工资进行代扣代缴;


4、薪资调整机制

4.1公司根据盈利状况、行业薪资水平,决定是否进行年度调薪和调薪的幅度;

4.1.1年度调薪的具体标准,详见公司当年公布的年度调薪方案;

4.2员工职务、职级变化时,可相应调整其工资。员工的晋升一般安排在公司年度普调进行;


5、薪资保密

5.1全体员工有责任对薪资保密,严禁向公司内外部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工资披露;

5.2若发生任何的薪资披露或造成不良影响时,公司有权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对员工进行违纪处理。


(二)福利

根据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以集团的政策为导向,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提供福利,具体以最新的通告为准:

1、社会保险:根据当地政府政策及结合公司的规定,为员工提供社保;

2、住房公积金:根据当地政府政策及结合公司的规定,为员工提供住房公积金,具体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3、夜班津贴:根据当地政府政策及结合公司的规定提供夜班津贴,夜班津贴以“天”(即工作标准工时8小时)为单位计发。

4、高温津贴:根据当地政府政策及结合公司的规定提供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以“天”(即工作标准工时8小时)为单位计发。

5、其他非法定福利:具体标准见所属公司的相关文件。


(三)年终奖

年终奖不属于员工工资固定组成部分,视公司当年盈利情况,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是否发放年终奖;年终奖的具体计发标准,详见公司的当年公布的年终奖方案。


 

七、考核评估

为有效地激励员工,促进团队的发展,保障公司的持续性发展,特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评估。

1、考核评估的类型及应用

1.1试用期考核:指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部门对其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是否达到岗位要求进行的考核评估,以确定是否给予转正。

考核标准分为:

1)成绩优秀的(90分及以上),可申请提前转正;

2)成绩良好的(70-89分),按期转正;

3)成绩仅合格的(60-69分),延长试用期(延长期限不超出法律规定);

4)成绩不合格的(低于60分),将结束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1.2专业考核:指部门对员工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了解及评估,以便对员工的短板进行培训提高,并为岗位异动(晋升、调整、降职)、年度考核提供依据。

1.3晋升考核:指对员工胜任新岗位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一般晋升考核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通过方能晋升转正,否则结束试用期,继续任原职务/职级。

1.4月度考核:指对员工的月度工作计划、工作绩效等方面的考核,可作为月度奖金、员工降职及解聘的依据;

1.5年度考核:指对员工的年度工作目标、工作业绩、工作表现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年度考核作为员工的年度调薪、年终奖以及职务职级调整的参考依据。具体标准见公司关于年度调薪、年终奖的方案。


2、考勤规定

1)工作时间

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实行不同的工作制及上班时间,具体见所在岗位的要求,一般有标准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

1.1实行标准工作制的写字楼人员:上班时间为8.5小时(含午餐0.5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于次月内安排补休;如未调休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补休。
1.2实行标准工作制的其他部门人员:具体上班时间根据岗位性质安排(如三班倒、常白班或两班倒等),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加班工时,加班费按照当地政府规定进行计算。

1.3不定时工作制:具体上班时间根据岗位性质安排,如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于次月内安排补休;如未调休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补休。


2)、加班规定

2.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生产任务需求,员工以自愿的原则进行加班,加班费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进行计算:平时加班为1.5倍;周六日加班为2.0倍;法定节假日为3.0倍;

2.2加班必须提前申请,填写“加班申请单”,刷卡时间超过申请加班时间的,按申请时间计算;刷卡时间少于申请加班时间的,按刷卡时间计算。


3)、刷卡规定

3.1员工上下班需各录入指纹或刷卡一次,无上下班刷卡或指纹记录且未填写任何说明的,则视为旷工;如因手指破损或考勤机系统错误未及时录入考勤的,须立即填写“签卡申请单”,无“签卡申请单”,则视为旷工;

3.2员工上下班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亲自刷卡或录入指纹,不得委托或代替他人刷卡,一经发现公司每次给予双方各记一次二类违纪;

3.3写字楼人员、不定时工时制人员有效时间段为:上班刷卡以不早于上班时间前60分钟有效,下班刷卡以当日22:00前有效;

3.4其他人员刷卡有效时间段为:上班刷卡以不早于上班时间30分钟内有效,下班刷卡以不迟于下班时间30分钟内有效。

说明:提前和推迟刷卡属个人行为,超出工作制工时时间均不作为计薪考勤的有效时间。


4)、签卡规定

4.1员工因个人原因漏卡需补卡的,应在发生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补办“签卡申请单”,逾期未办理者,以当日未出勤处理;

4.2当月内因个人原因漏卡补卡,所有漏卡补卡(累计次数)由人力资源部每月底公布,每月超过三次(含)小于六次记一次一类违纪,每月超过六次(含)小于九次记一次二类违纪,并依此类推;

4.3上下班都未刷卡需签卡者,视补卡两次;

4.4因刷卡机故障或停电等外部原因导致的未能刷卡,经核实后填写“签卡申请单,以正常出勤处理。


5)、迟到、早退、旷工规定

5.1工作期间,凡迟于规定时间刷卡到岗者视为迟到,凡早于规定时间刷卡下班者视为早退;工作期间,未获得主管许可离岗(如未获得部门主管批准的“人员外出放行条”或“请假申请单”、“调休申请单”等)视为擅自离岗;无上下班刷卡或指纹记录且未填写任何说明或窗体等视为旷工;

5.2月累计迟到、早退、离岗15分钟(含)以上,30分钟以内者,记一次一类违纪;因班车时间延误等特殊情况除外。

5.3月累计迟到、早退、离岗30分钟(含)以上,8小时以内,按实际时间扣减出勤,并记一次二类违纪,超8小时(含)以上的,按实际时间扣减出勤,并记三类违纪;

5.4当日迟到、早退、离岗30分钟(含)以上,按实际时间扣减出勤,并记一次二类违纪,所产生的违纪时间不再当月累计;

5.5员工连续旷工3天(含)以内,记一次二类违纪;

5.6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其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司正常运作和计划,带来了损失,公司视为自动离职,并记三类违纪,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自其旷工之日起未发放完毕的薪资视为旷工者自愿对公司做出的旷工损失补偿,放弃追偿的权利。

5.7所有旷工时间与当月周六日加班调休,如旷工时间超出当月周六日实际加班时间,则扣减当月实出勤时间。

5.8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外出,需持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人核准后的“人员外出放行条”或“请假申请单”、“调休申请单”;否则,保安有权不放行。对于不听保安劝告强行外出的经人力资源部和部门确认为请假或因公出差的,记一次一类违纪;经确认为擅自外出者,当天记旷工,并给予记一次二类违纪。对于保安未执行该规定,在没有单据情况下擅自放行的,同样记一次一类违纪。


6)、调休规定

6.1如因公司生产运作调整(如:转班、盘点、错峰用电、设备等机器大修等可预知因素)时,部门排班休息时间优先与当月周六、周日上班时间对调,抵扣不足部分再扣减实出勤;其他因公司临时性的安排(如设备故障、发电机损坏、突发性停水或停电等无法预知因素)造成的员工休息,部门需提供当天休假名单由部门最高负责人签核后交至人力资源部,则按当天对应日期计算出勤工资;

6.2部门有计划性安排转班、组织脱产旅游、活动、员工轮休等情况,休息时间优先与当月周六、日上班时间对调,抵扣不足部分再扣减实出勤;

6.3有薪假、病假不涉及调休范畴。


3、假期规定

各公司根据当地政府法律法规,以集团政策为导向,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安排法定假期,所有法定假期以“天”为单位,均指8小时。以中国区的法定假为例:

1)、法定假

1.1元旦节:1天(阳历:一月一日);

1.2清明节:1天(按国家法定)

1.3劳动节:1天(阳历:五月一日);

1.4端午节:1天(农历:五月初五);

1.5中秋节:1天(农历:八月十五日);

1.6国庆节:3天(阳历: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1.7春节:3天(按国家法定)


2)、年假

2.1根据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享有年假,具体的年假规定见所属公司的制度;

2.2年假为有薪假,按标准工时(即每天8小时)计薪。

2.3所有人员的年假均需在一个自然年内休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休年假;


3)、婚假

3.1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员工在职登记结婚的,可根据法律规定享有婚假;


4)、产假

4.1女员工分娩的,享有产假,其为连续日假期(含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需一次性休完;

4.2违反国家计生政策者将不享受产假待遇。


5)、流产假

5.1员工妊娠期间流产的,享有流产假,其连续日假期(含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需一次性休完;

5.2违反国家计生政策者将不享受流产假待遇。


6)、陪产假

6.1妻子分娩时给予男员工陪产假,陪产假不含周六、日。

6.2享有陪产假的员工,需在配偶分娩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并休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7)、哺乳假

7.1符合计划生育的在职生育的女员工,在子女满1周岁前(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的日期为准开始计算)每个工作日(不包含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享1小时的有薪哺乳假;

7.2哺乳假不可累计使用,请假期间不享有哺乳假;周六日加班哺乳时间不计入加班时数。

7.3违反计划生育者可享有哺乳期,但需按休无薪假扣除相应工资。


8)、丧假

8.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子女)亡故可休有薪丧假3天(假期为工作日假期,不含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丧假,其他非直系亲属亡故请假按事假计算考勤。

8.2休有薪丧假的员工需在回公司后7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供由公安部门或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如:亡故人姓名、年龄、亡故时间、与当事人关系,并加盖公安部门或村委印章。未能提供如上内容证明的,将按事假计算考勤。


9)、工伤假

9.1员工因公或职业危害而致伤残,在治疗与休养期间按工伤假计算考勤。休工伤假需提供镇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等相关数据,并按照诊断证明书上医生建议休假天数给假。

9.2员工因轻微工伤导致需休假者,需经部门经理同意后,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后享受工伤假;人力资源部依据诊断证明书上医生建议休假时间批准实际给假天数。


10)、病假

10.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须出示社保定点医院或镇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诊断证明书”、“病历本”或“住院证明”原件、复印件;住院的,须出示镇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证明;


11)、福利假

11.1在公司连续服务满2年(含)以上的2—6级在职人员享有2-8天福利假。

注:该假期属于公司提供的福利,如员工提出离职后,未休的福利假作废


12)无薪假

12.1所有无薪假期请假均以1小时为单位核算,不足工时1小时的,按照1小时核算,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的,按照2小时核算,并依此类推。


13)、请/休假规定

13.1所有员工请/休假,无论休假时间长短,必须至少提前1天将经有效签核后的“请假申请单”、“调休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后方可休假,否则以旷工处理;

13.2遇突发事件(如急重病、丧事等)而缺勤的,应在请假当天以电话或委托他人的方式通知直接上级主管,经当事人主管口头同意后由部门文员代为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有效签核人核准后交人力资源部方可生效,否则以旷工处理。

13.3 4-9级人员请假7天(含)以内,由部门助理经理/经理核准即可;请假7天以上由副总裁作最后核准;

13.4 3级人员请假无论时间长短,由直属副总裁作最后核准;

13.5 2级人员请假无论时间长短,由行政总裁作最后核准。


14)、休假变更规定

14.1所有有薪假期需一次性休完,如因工作需要未能一次性休完的,需提交“请示”并经部门最高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分批休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假期;

14.2提前上班:属提前返厂上班的,应在返厂后1日内重新填写“请假申请单”,原有“请假申请单”作废;

14.3延假:本人因故不能及时填写“请假申请单”,须由部门文员代为填写延假期间的“请假申请单”,经签核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办理方可生效;

14.4未履行以上程序而擅自未出勤者,将以旷工处理,并按《员工管理制度》及《考勤管理制度》给予记相应的违纪行为。

14.5如发现请假原因与实际不符之欺骗行为,一经证实,将按旷工处理,并按《员工管理制度》给予记相应的违纪行为。


4、离职流程

1)、离职通知

1.1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1.1.1正式员工至少提前30天,试用期内员工至少提前3天,以提交“离职通知书”的书面形式向

其直接主管提出离职通知;注:“离职通知书”由部门提供给离职员工。

1.1.2员工离职时,未按规定的期限提前通知用人部门的,部门有权要求员工将离职日期自提出书面离职通知之日起顺延至规定日期,或支付对应期限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抵偿代通知期;

1.1.3员工自书面提出离职通知后,通知期内原则上不予以休无薪假;如发生特殊情况休无薪假的,则顺延离职日期至法定日期。

1.2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1.2.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人力资源部在收到“员工行为记录表”后或部门在到人力资源部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后,协助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1.2.2员工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收到部门提交的证明材料或“晋升考核申请表”后,人力资源部协助部门及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1.3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1.3.1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3.2协商解除的离职日期以双方协商确定的离职日期为准。

1.4终止劳动关系

1.4.1劳动合同期满,任何一方决定不续签的,按规定提前30天通知,终止日期以劳动合同结束日期为准;

1.4.2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公司按规定提前30天通知,终止日期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日期为准;

1.4.3在员工死亡的情况下,终止日期以员工实际死亡或者依法宣布死亡的日期为准。

1.5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脱岗的员工,公司将按《考勤管理制度》进行处理(旷工三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由其直接上级按照自离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注:公司不接受口头、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辞职。

 

2)、离职面谈

2.1营业部同事:由营业部行政小组负责抽查离职面谈;

2.2 4-9级员工:由部门管理人员进行离职面谈,人力资源部抽查离职面谈;

2.3 2-3级员工:由部门最高负责进行离职面谈,人力资源副总裁抽查进行离职面谈;


3)、离职审批程序

3.1 4-9级人员离职,由部门(副)主任签核,部门(助理)经理/高级经理复核,部门副总裁签核后,交人力资源部签核;

3.2 2-3级人员离职,由部门高级经理/副总裁及人力资源副总裁签核后,呈报行政总裁。


4)、离职交接办理

4.1 6-9级员工,填写“离职手续交接单”,办理工作交接,按要求退还公司所配发的物品;

4.2 2-5级员工,填写“离职手续交接单”,编写工作交接事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已完成事项、未完成事项交接、物品交接等事项),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按要求退还公司所配发的物品;

4.3未配合办理好离职交接手续的人员,公司有权不给予结算工资。


5)、离职办理时间及工资结算

5.1每月办理两次离职,一般安排在月中和月底办理离职相关手续,具体日期以每月邮件通知为准;

5.2原则上,离职工资在员工离职当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打到员工个人银行账户上;如遇特殊情况,则另行通知员工,最迟于下周工作日转账;


6)、自动离职操作程序

6.1自动离职:员工未获得部门负责人批准,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视为自动放弃公司所发薪资和补偿金等;

6.2当员工旷工一天后,部门负责人需立即将人员名单以邮件形式报备人力资源部员工关系负责人处;

6.3人力资源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打电话通知员工本人,当联络不到本人时,可联络员工入职之前填写的“人力资源登记表”上的紧急联络人,了解旷工的原因,并告知其本人或者让紧急联络人传达,要求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到公司上班;

6.4旷工三天后,员工仍未返岗,从第四天起部门主管需及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提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收到“员工离职申请单”后每月出自离通告并存档。



5、禁止歧视/骚扰虐待/强迫劳工

公司尊重人权,以人为本,为所有员工提供平等的机会,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骚扰、虐待以及强迫劳工的行为。

1)、禁止歧视、骚扰、虐待、强迫劳工

1.1公司在制定招聘、工资、福利、培训、升职、解雇或退休等的政策时,坚持公平、平等的原则,不因员工的种族、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政治立场、婚姻状况或年龄等方面的不同而采取歧视行为,不干涉员工在上述方面的信条、规范和特定的权利。

1.2禁止任何形式的骚扰、虐待、体罚,禁止以提供福利待遇或工作机会为交换条件对员工进行骚扰;


2)、申诉程序

2.1员工对任何形式的歧视、骚扰和虐待等,均可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直属上司或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申诉;

2.2公司在接到申诉后,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委派人员进行调查,并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者做出口头或书面的答复,并在有需要的时候采取补救或纠正措施。

2.3调查包括对投诉人、被投诉人及任何证人作深入的了解。公司承诺所有人员均会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任何向投诉的同事或参与调查的人员做出报复或恐吓行为的,均属于违反规定。

2.4公司深信所有员工都会协助缔造维持一个最好、没有滋扰及虐待的工作环境,令该项政策的承诺得以良好实践。公司鼓励员工就此政策的相关的问题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


6、工会

1、东莞超盈纺织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章程

1.1东莞超盈纺织有限公司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1.2凡在本公司工作的正式职工,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年龄、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只要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会员。

1.3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退会由本人向工会提出。

1.4工会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候选人名单,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1.5工会委员会的成员,应在会员或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 行政服务

一、着装要求

1、着装要求

1.1上班着装应简洁大方,不得穿着奇装异服。

1.2男员工上班应着有袖上装,下身穿着长裤,严禁穿短裤上班。

1.3女员工上班应着有袖上装,过膝下装,严禁穿紧身、暴露的服装。

1.4非写字楼人员,上班期间按岗位要求着对应职级的工作服及长裤;

1.5所有员工上班不得穿拖鞋或无后跟性质的凉鞋。


2、仪容仪表

2.1男员工应留短发,并注意卫生清洁,不得佩戴过分夸张的饰物;女员工可化淡妆,发型要整齐精干,不得佩戴过多、过分夸张或易脱落的饰品;


3、工作服使用

3.1工作服使用年限为1年,以发放日期计算使用天数;

3.2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工作服,如因个人原因,超出公司标准领取的,则需要以成本价向公司额外购买。


二、用餐

公司为全体员工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夜宵;


三、宿舍管理

公司提供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员工可自由选择内宿还是外宿。


1、内宿规定

1.1申请内宿员工,需持人力资源部签核后的“内/外宿申请单”在两个工作日内入住,员工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入住,不得随意调换宿舍或床位。


2、外宿规定

2.1申请外宿员工,人力资源部人员指导新员工签署“内/外宿申请单”及“员工外出住宿安全协议”,即日生效;

2.2内宿转外宿手续

2.2.1本人签署“内/外宿申请单”及“员工外出住宿安全协定”,交部门主管审批,退宿时交由宿舍保安,由宿舍保安统一汇总交由人力资源部;

2.2.2外宿转内宿,需提前一个月填写“内/外宿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办理,一个月后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宿舍实际床位情况确定是否安排入住手续


3、外宿津贴规定:70元-300元/月不等,具体请见《宿舍管理规定》


4、宿舍安全规定

4.1所有入住员工、借宿人员均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安全规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宿舍内严禁吸烟酗酒、赌博等一切违法行为发生。

4.2非紧急事故,严禁动用消防器材。


5、宿舍8S规定

5.1所有在公司住宿、借宿人员入住人员,均需接受宿舍管理员的8S检查和监督管理。人力资源部每周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各宿舍至少进行一次8S的检查,当月累计收到 3 次(含)“宿舍整改通知单”的给予宿舍所有人员记一次书面警告,收到“宿舍整改通知单”4 次(含)以上者,将记一次一类违纪处理,同时取消内宿资格。


6、水电管理规定

6.1 公司根据夏、冬季为内宿的人员提供15度-120度的免费用电,超过部分需住宿人员自行分摊。



第四章 健康与安全


一、健康与安全培训

为提高员工的健康与安全意识,所有员工都需参加公司组织的关于健康与安全方面的培训。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1健康安全委员会组织架构与职责


健委会负责人职责: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安全办职责:协助安全生产负责人督导各部门落实有关安全生产规章;
部门第一负责人职责:执行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政策,规范、做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

1.2 培训主要内容:职业健康、消防安全、安全操作及法律法规;

2、培训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2.1三级安全教育:新入职的员工必须接受公司、部门和班组安全教育,即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2换岗安全教育:公司内部员工岗位发生调整、调动后,必须重新接受新岗位所在部门的部门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部门保留培训记录。
2.3特殊岗位的安全教育:凡是从事锅炉、压力容器、起重、电气、焊接、叉车、行车、机动车辆及电梯操作与维修人员,必须经市劳动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特种作业的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关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能上岗作业。

3、公司或部门将根据需要,对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二、劳保防护

为确保员工的健康、安全得到预防,员工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保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及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员工需按公司要求佩戴劳保用品,由公司免费发放。

1、下列操作人员应配备适当的劳动防护用品:

1.1在有危害健康的气体、粉尘的场所操作的人员,配备合适的手套、口罩、防护眼镜或防毒面具。

1.2在有噪音、强光、辐射热和飞溅火花、碎屑场所操作的人员,相应配备护耳器或耳塞、防护服、防护眼镜或面具、护腕、手套等。

1.3电气操作人员,配备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1.4经常在露天工作的人员,配备防晒、防雨用品。

1.5经常站在有水或者其他液体的地面上操作的人员,应配备防水鞋。

1.6在工作环境复杂、危险或者容易发生灼伤、烫伤、机械外伤等危险的操作岗位,按需要配备手套、防护鞋、防护服、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2、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规定

2.1员工上岗前必须按安全生产法规和岗位要求,规范的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工作证。

2.2严禁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厂区;生产一线员工不得穿凉鞋、过于宽松的衣服(女工穿裙子及披长发)进入车间。


3、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取、使用、保管、更换及赔偿规定

3.1个人领用的由个人自行保管,属于个人使用保管用品,如劳保鞋、水鞋、手套等;

3.2部门共享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焊工面罩、雨衣等)由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3员工在本公司变换工种,原防护用品自带,调入单位应根据新工种多退少补,执行新工种标准。

3.4对于因个人原因造成未到期的个人防护用品丢失或损坏的,需按物品价格赔偿或自行购买。

3.5对于公用防护用品未到期的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或损坏的,需按物品价格赔偿或自行购买,查不到责任人的,由部门当班直属领导赔偿。


4、违反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

4.1未经许可,严禁任何人变卖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凡被发现变卖劳动防护用品者,则需按该物品最新采购价格进行赔偿,同时根据《员工管理制度》规定记一次二类违纪。

4.2检查中如发现有部门员工未按要求配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1次,对当事人和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并要求整改。

第2次,对当事人给予一次一类违纪处分,并进行教育。

第3次,对当事人给予一次二类违纪处分,并进行教育。

三次以后,对责任部门当班主管人员管理不善,给予记一次一类违纪,并进行教育。

4.3对因个人违反劳保用品佩戴要求而造成工伤事故,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给予依法享受工伤待遇的权力,但对事故责任人则给予一次二类违纪处分,并进行教育。


三、禁烟规定

为控制吸烟对公司人员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保障职工免受二手烟影响和伤害,防范火灾事故,净化公司卫生环境,促进职工身心健康,创建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根据政府与客户的安全标准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实行全面禁烟管理,禁烟管理规定如下:

1、公司不提供任何吸烟场所,厂区内所有区域均属于禁烟区域;

2、所有员工在任何时间段,均不可以在厂区范围内吸烟并且在上班时间内的员工,不可离岗到厂区外吸烟;

本禁烟规定于2018年3月1日开始执行。


四、工伤处理流程

工伤处理流程如下:

1、发生工伤

1.1立即电话通知人力资源部安全主任或HR相关同事,视工伤严重程度送至麻涌医院或社保定点医院接受治疗。

1.2部门填写《工伤事故报告表》至当事人、部门主管和直属VP签核,24小时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供;

2、调查取证

安全主任至工伤事故现场调查、取证,在《工伤事故报告表》中填写整改意见;

3、社保局报案

人力资源部在工伤发生24小时内,向社保局进行电话报案(内容包括案发时间、地点、经过、受伤部位、就诊/住院医院)

4、资料收集

部门文员需在工伤发生3天内,协助工伤员工准备工伤资料

5、资料提交及审核

由人力资源部至社保局提交数据,社保局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

6、社保局结算费用

待受伤人员就诊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和受伤人员携带工伤资料至社保局结算费用      

 

五、消防及紧急事故

为贯彻国家《消防法》,落实公司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公司的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特要求如下:

1、消防安全管理

1.1积极参加消防演习:公司每年组织2次消防演习,

1.2遵守公司动火安全管理规定,按照公司动火流程申请动火作业;

1.3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堵塞、占用、圈埋、挪用消防器材、设施、消防信道;

1.4非火警情况,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动用消防器材、设施;

1.5禁止在厂区及宿舍私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

1.6禁止在厂区、生活区燃放烟花、炮竹;

1.7不准破坏消防器材、设施;

1.8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部门主管或公司人力资源部。


2、紧急事故处理

2.1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培训;

2.2熟悉和掌握紧急事故应急预案;

2.3若遇紧急事故应积极配合公司紧急应变指挥部工作,紧急事件如:火灾、台风、化学品泄漏等。


3、紧急联系方式

3.1公司报警电话:

东莞超盈:88231808--814、815、110

东莞润信:85593366--507、517

3.2对外报警:

火警:119

急救:120

匪警:110






第五章 廉洁行为管理规定

为维持高度的道德标准和廉洁的工作环境,规范员工行为准则,确保公司的持续性发展,公司全体员工须遵守以下规定:

1、防止腐败贿赂

1.1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的馈赠;

1.2工作中保证恪守廉洁清正,遵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坚决拒绝商业腐败、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的馈赠;

1.3公司禁止任何形式的腐败现象,包括敲诈、勒索和行贿。任何员工在未得到公司的许可下,索取或接受任何与其职务有关或越权的利益,均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1.4重点工作岗位人员(4级及以上人员、采购人员、其他对外发生业务交易人员),需与公司签订《廉洁管理承诺书》;


2、索取/收受利益

2.1公司禁止员工以任何形式向供货商、承包商及其工作人员或公司内部人员索取或接受任何贿赂或变相贿赂行为,贿赂行为或变相贿赂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

1)赠送各种礼物、烟、酒及其它礼品;

2)以各种名义给予回扣、手续费、好处费及其他财物;

3)在发票上弄虚作假,实价与票价不一致,为承办人员提取好处费;

4)以业务名义,安排工作、为出国出境、旅游提供方便、给予特殊招待或赠送礼品等;

5)各种名义的宴请(经子/各分公司总经理批准的除外);

6)报销应由本人自行承担的任何费用;

7)直接或间接提供金钱、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婚丧嫁娶活动支付礼金等);

8)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包括但不限于以借用方式提供);

9)安排亲朋好友到合作方、承包商等工程范围内承包工程或供应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等;

10)其他非正常业务所获得的好处或馈赠。

2.2员工可接受具有宣传赠品、文化礼品、纪念品意义的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元的礼品,收取后咨询礼品管理人员登记后方可自行处理。如果礼品性质不符或价值超过上述标准,应当礼貌予以拒绝。不能退回的礼品,须全部移交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如私自收为已有者,一经发现,将视为三类违纪;


3、贷款予供货商或向其借贷

3.1员工或直系家属不可向任何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人士或机构提供贷款,或成为其贷款担保人,员工亦不可接受对方的贷款,或要求他/她成为其贷款担保人。银行借贷则不受限制;


4、不得滥用职权

4.1工作过程中,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或越权,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更不得以此换取个人利益。


5、利益冲突申报

5.1员工入职时,应填报“利益冲突申报表”申报利益冲突事项;

5.2如员工怀疑其它同事的职务行为涉嫌贿赂成份,员工有责任通过电话、邮件(举报邮箱:AC_B@bestpacific.com )等方式向人力资源部进行匿名举报;

5.3员工未按规定如实、全面、正确申报利益冲突事项的,一经发现,公司有权根据情节的轻重对其追究;


6、举报贿赂

6.1公司鼓励员工及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货商、承包商等举报腐败贿赂行为;

6.2如员工怀疑其它同事的职务行为涉嫌贿赂成份,员工有责任通过电话、邮件(举报邮箱:AC_B@bestpacific.com )等方式向人力资源部进行匿名举报;

6.3公司将严格保护举报人员的信息,严禁任何人员泄露举报人员的信息及举报的内容;


7、纪律要求及违纪处理

7.1本制度着重以预防和员工廉洁自律为主,所有涉及人员及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货商、承包商等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凡违反本制度者,自愿接受公司的监督审核,同意公司根据监督情况给予的一切评价及相应处理,处理结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没收所有贿赂所得;

2)视为严重违纪,公司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依法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需要进行赔偿,情节严重的或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任何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货商、承包商及其他合作方,须遵守《廉洁管理协议书》,

如违反协议的,公司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但对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如造成公司损失的,还需赔偿一切损失;同时,公司有权选择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坚决取消其与我公司业务来往的资格,构成商业腐败贿赂犯罪的,将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7.2对泄漏举报人员信息或对举报人员采取打击报复的人员,将予以撤职、解除劳动合同,触犯国家有关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3对违反职业道德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包括经济与非经济)者,公司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追索经济赔偿。情节严重触犯国家有关法律者、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8、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根据国际法、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条例及规定的调整进行修订。






第六章 员工管理制度


为鼓励员工积极良好的行为,杜绝不良影响及负面行为,特制定以下奖励及违纪,为员工的日常行为提供指引。

一、表扬

为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公司根据员工的良好表现,及优秀事迹的影响力度进行奖励,奖励类型分为:口头表扬、一类表扬、二类表扬、三类表扬及特别贡献奖。

1、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给予口头表扬:
1.1工作中表现出色,获最高管理人员认可者;
1.2综合素质相对较高而获最高管理人员表扬者;
1.3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采取行动处理,不推诿、敷衍行事者;
1.4关注团队的需求,积极提供协助,促进团队目标的达成者;
1.5以客户为关注焦点,从客户的角度发出为客户考虑问题,向客户提供专业化、标准化的服务以及优质的产品,充分提高客户的满意度,为客户创造价值;
1.6上班期间保持精神饱满,工作交流中面带微笑,与客户或同事交谈时,目光平视,不左顾右盼、心不在焉;遇见公司管理人员或客户及同事时,主动问好或点头示意者;

2、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的,记书面表扬:
2.1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记书面表扬:
2.2积极执行部门节能降耗政策者;
2.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防止事故发生者;
2.4拾金不昧者(价值200元以上);
2.5给公司带来良好声誉者(如代表公司参加政府、其他单位组织举办的比赛性、公益性或联谊性活动,为公司争得荣誉者,或受到客户书面表扬者)。

3、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记一类表扬:
3.1及时发现或阻止工作中错误操作的行为,避免或减少轻微损失者;
3.2对异常情况、突发事件等及时处理,避免或减少轻微损失者;
3.3对徇私舞弊及损害公司利益之事,事先阻止、报告或事后知悉并报告,避免或减少轻微损失者;
3.4遇到意外或灾害时,积极抢救,避免或减少轻微损失者;
3.5维护员工与公司财产安全,避免或减少轻微损失者;
3.6提前高效优质完成工作任务,受到客户或政府部门书面认可者;
3.7获得政府奖励(如杰出青年奖、劳动模范奖等),或对社会做出贡献(如见义勇为),为公司争得荣誉者;
3.8对有益于公司文化建设、流程改进、技术创新、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产生效益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年平均每月为公司增加或节约1千元(含)以上至1万元(含)以下的直接经济效益。

4、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记二类表扬:
4.1及时发现或阻止工作中错误操作的行为,避免或减少较大损失者;
4.2对异常情况、突发事件等及时处理,避免或减少较大损失者;
4.3对徇私舞弊及损害公司利益之事,事先阻止、报告或事后知悉并报告,避免或减少较大损失者;
4.4遇到意外或灾害时,积极抢救,避免或减少较大损失者;
4.5维护员工与公司财产安全,避免或减少较大损失者;
4.6对有益于公司文化建设、流程改进、技术创新、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产生效益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年平均每月为司增加或节约1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以下的直接经济效益。

5、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记三类表扬:
5.1及时发现或阻止工作中错误操作的行为,避免或减少严重损失者;
5.2对异常情况、突发事件等及时处理,避免或减少严重损失者;
5.3对徇私舞弊及损害公司利益之事,事先阻止、报告或事后知悉并报告,避免或减少严重损失者;
5.4遇到意外或灾害时,积极抢救,避免或减少严重损失者;
5.5维护员工与公司财产安全,避免或减少严重损失者;
5.6对有益于公司文化建设、流程改进、技术创新、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产生效益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年平均每月为公司增加或节约1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效益。

6、特别贡献奖,通报表扬,提交奖励金额提报行政总裁核准。

二、违纪

为明确、统一公司内部处罚标准,使处罚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性质,按其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或损失大小而做出违纪处理,违纪类型分为:批评教育、书面警告、一类违纪、二类违纪、三类违纪

1、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记批评教育:

1.1工作中发生小错误,被部门管理人员批评者;

1.2工作中不积极主动者,经教育批评及时纠正;

1.3工作态度不端正者,经教育批评及时纠正;

1.4无节约意识,如:下班离开时,未关闭电源、空调、门窗,整理办公台面,椅子归位,不节约消耗性办公用品的使用(如提高“纸”的二次循环使用)者;

1.5上班期间在办公区域或岗位上与同事间交谈、接听电话未控制音量或大声喧哗,影响或干扰邻座同事者;

1.6办公区域或生产现场,须保持干净整洁,室内物品、办公用品、桌面摆放整齐有序,不得杂乱无章,保密文件的草稿应及时粉碎。

2、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记书面警告:

2.1未向培训组织部门说明原因或提前请假,无故不参加公司统一组织举办的教育培训者, 例如:公司培训、会议、消防演练、集体活动等;

2.2特种设备或非安全设备的违规操作,未造成损失者;

2.3未经上级管理人员同意,私自操作,造成员工投诉。


3、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记一类违纪,加强教育且减少浮动奖金的10%/次:

3.1疏忽职守、违规作业、违章指挥,导致公司机器设备、物品材料等损毁或本人/他人受到伤害,造成轻微损失者;

3.2因个人原因导致公司信息有误,造成轻微损失者;

3.3泄露有关公司业务、技术、事务等机密信息,造成公司轻微损失者;

3.4通过公司邮件系统发送垃圾邮件者;

3.5车辆不按规定停放、在公司区域内开快车(超15公里/小时),尚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者;

3.6上班期间禁止携带或使用智能手机进入指定区域;

3.7其他造成公司轻微损失的行为。


4、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记二类违纪,加强教育且减少浮动奖金的30%/次:

4.1疏忽职守、违规作业、违章指挥,导致公司机器设备、物品材料等损毁、本人或他人受到伤害,造成较大损失者;

4.2因个人原因导致公司信息有误,造成较大损失者;

4.3泄露有关公司业务、技术、事务等机密信息,造成公司较大损失者;

4.4出入公司不配合安保人员检查者;

3.5车辆不按规定停放、在公司区域内开快车(超15公里/小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产生碰撞或交通事故者;

4.5因消极怠工,对上级交办的工作或本职工作,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者;

4.6工作态度不端正,对工作或同事造成负面影响者;

4.7因疏忽遗失与公司经营有关的重要档案或技术资料者;

4.8除岗位人员日常点检、维修允许进入外,其他时间、人员进入公司高低压室、风机房、配电室、变压器室、空调机房、发电机房等区域者;

4.9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公司,或进入危险区域携带管制工具(如:打火机、香烟、攻击性器具等)进入公司,未造成损失者;

4.10私带小孩、亲戚朋友、厂外人员入厂或在宿舍住宿者;

4.11未履行工作职责或工作失职者;

4.12在公司、候车区,不按规定排队,散乱拥挤、插队或不听从保安安排(如用餐、刷卡、候车等),上下车拥挤、在车内大声喧哗、嬉闹、吃东西、抢座位者;

4.13未到下班时间或未到规定用餐时间而提前进入餐厅就餐或提前排队打下班卡人员

4.14就餐完毕,不清扫桌面或座位上之剩饭剩菜或残渣垃圾,或不将餐具放回指定位置者;

4.15在公司或宿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或踩踏桌椅等影响公共卫生者;

4.16未对废品、废料、垃圾等进行分类、分区堆放,或未将垃圾扔进垃圾桶、指定容器者;

4.17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4.18上班时间,未征得上级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串岗者;

4.19上班时间,大声喧哗者,宣泄个人情绪、妨碍他人工作者,经教育批评仍未改正的;

4.20在公司墙壁、桌椅、车辆、宿舍或电梯里乱涂乱画、留手印、脚印等影响公共区域形象者;

4.21进出公司或在公司指定区域,不佩戴相关证件(如厂牌),或工作时间违反着装规定,衣冠不整,或不按要求佩戴劳保用品者;

4.22未经公司许可,擅自在公司或宿舍乱接电源线或使用高功率电器,尚未造成经济损失者;

23在公司或宿舍区域,利用公司水资源清洗私家车者。

24代人打卡或委托他人代替打卡(含使用打卡密码);
4.25离开座位未关闭电脑显示屏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隐藏工作信息资料者;
4.26未经电脑使用权利人的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电脑;擅自调换电脑或借电脑给其它同事使用;
4.27非因工作原因打开或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使用在线聊天、电子公告板讨论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4.28其他造成公司较大损失的行为。


5、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记三类违纪,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享有当月浮动奖金。并依法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1疏忽职守、违规作业、违章指挥,导致公司机器设备、物品材料等损毁、本人或他人受到伤害,造成严重损失者;

5.2因个人原因导致公司信息有误,造成严重损失者;

5.3泄露有关公司业务、技术、事务等机密信息,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

5.4在公司任何区域(含公司门口公共出入区域)或公司宿舍内或公司车辆上吸烟者;

5.5不论金额大小,只要存在盗窃、侵占公司或他人财物、未经他人/公司同意拿取他人/公司财物,据为己有者;

5.6利用公司资源干私活者;

5.7在公司内(含宿舍)或公司外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打牌、涉及金钱的对赌行为、赌钱、赌博者;

5.8在公司(含宿舍)或公司外,因个人不良行为,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者;

5.9伪造公司相关证件(如:厂牌)进出公司或将证件转借给他人使用者;

5.10入职时或任职期间,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数据或借用他人的证件提供给公司或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证件/证书等或向公司提供与其本人实际情况不相符的陈述、介绍、资料等(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证、带薪休假证明等),隐瞒或欺骗公司者;

5.11上班期间睡觉者或上班期间躺着、趴着休息者

5.12驾驶或搭乘摩托车、无牌无证电动车或其他非法营运车辆者,造成自己或他人事故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轻微伤害或造成病休等;

5.13对投诉者或管理人员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言语上的辱骂、胁迫、恐吓或人身和财物的攻击等,或对投诉者或管理人员实施其他的任何打击报复行为者;

5.14对同事进行污言秽语、骚扰、胁迫、恐吓或人身攻击,制造事端者,或存在任何的违反公序良俗、社会公德之行为;

5.15不服从管理人员合理安排而影响生产安全、效率或质量者;

5.16泄漏员工工资或因相互谈论工资者;

5.17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散播未经相关官方单位证实的消息;

5.18带头不遵守公司规定或挑拨劳资双方关系,或有组织煽动罢工或参与罢工者,或参与集体旷工、停工或怠工;

5.19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或未经公司同意利用公司名义对外从事相关业务者;

5.20贿赂公司管理人员以达到个人目的者;

5.21假公济私、挥霍公司钱财,索取、接受贿赂置公司利益不顾者;

5.22故意破坏、焚烧、窜改、伪造文书营私舞弊者;

5.23故意浪费资源,损毁机械设备、工具等公司财物者;

5.24故意浪费资源,损毁机械设备、工具等公司财物者;未按操作要求,导致损坏电梯者。

5.25自残或用极端行为威胁公司以达到个人目的者;

5.26弄虚作假,假冒他人签名等,或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印章、或作伪证;或私自刻制公司印章或使用私自刻制公司印章;

5.26不接受管理人员的合理工作安排或管理,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5.27不接受管理人员的合理工作安排或管理,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5.28故意滋事,威胁同事,中伤公司或挑衅公司相关制度以达到快速解除劳动关系者;

5.29遇到问题或产生矛盾时,未按正常管道向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回馈,而是向公司非关联部门或非相关人员发送邮件、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大面积宣传;

5.30利用公司资源或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5.3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逮捕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5.32擅自在公司的电脑上安装、使用其它违法或侵犯权利人合法权益的软件或系统;

5.33 酒后进入公司或酒后工作或在公司喝酒(经提前向公司报备并因工作在公司设宴招待喝酒的除外)

5.34员工存在失信行为,或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行为;

5.35 其他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行为。


三、表扬及违纪说明

为便于员工对奖励及违纪的相关名词、条例及规定有更深入的了解,特做以下说明:

1、名词解释

1.1合理化建议:指改进和完善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办法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管理类、技术革新类、节能降耗类及流程改造类的建议。

1.2消极怠工:包括但不限于以消极的态度或方法对待工作,或有意降低工作效率。

1.3情节轻微:指未造成公司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

1.4轻微损失:指导致1人轻伤或者3000元(含)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

1.5较大损失:指导致1人重伤或者3000元以上至2万元(含)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

1.6严重损失:指导致2人(含)以上重伤或1人死亡或2万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

1.7公物范围:1)公司之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建筑物、公共设施、通讯设施等;2)公司分配到部门、个人使用或保管的一切办公设备、计算机设备(包括台式计算机、笔记本计算机、投影仪及其网络基本配置外之附属设备)、劳保工具等;3)公司及宿舍的一切设施设备,包括门窗、热水器、电视机、空调、桌椅等;4)公司的文件数据、产品样板等;


2、奖励及违纪产生的影响

序号

奖励及违纪

对员工影响

1

奖励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晋升、加薪、委外培训(深造)、或政府向公司提供的惠民政策等机会。

2

违纪

违纪行为会导致岗位异动、职务异动、浮动奖金的调整或解除劳动合同等。

3

奖励及违纪并存

根据功与过造成的结果,对员工该年度的岗位异动、职务异动、调薪等做出相应调整。

1. 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员工行为记录表”(含创造经济效益及造成经济损失的资料)。

2.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行为记录,结合员工在该行为记录期间的工作表现,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书面评估。

备注:奖励及违纪行为,累计12个月有效。


3、奖励、违纪行为换算比

级别

换算比例

2-9级

一类表扬

3次书面表扬视为1次一类表扬

二类表扬

4次(含)以上二类表扬,可申请“特别贡献奖”,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评估

三类表扬

2次(含)以上三类表扬,可申请“特别贡献奖”,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评估

书面警告

批评教育后拒不改正并仍重犯同一行为1次,或批评教育累计达2次并再次存在可作批评教育处罚情形的,视为1次书面警告。

一类违纪

书面警告后拒不改正并仍重犯同一行为1次,或书面警告累计达2次并再次存在可作书面警告处罚情形的,视为1次一类违纪。

二类违纪

1次一类违纪,并再次存在可作一类违纪处罚情形的,视为1次二类违纪。

三类违纪

1次二类违纪并再次存在可作二类违纪处罚情形的,或累计达3次一类违纪并存在再次可作一类违纪处罚情形的,均视为1次三类违纪。


4、公物损坏、丢失处理规定

序号

公物损坏、丢失行为

赔偿标准

1

故意损坏/遗失公物

按该资产财务造册金额原价100%赔偿

2

过失损坏且不可维修/遗失公物

不低于该资产财务造册金额的20%赔偿

3

过失损坏公物但可维修

赔偿维修费用(内部维修或外部维修)

4

外出洽公携带之公物被抢

不低于该资产财务造册资金的20%赔偿

5

公物老化、自然因素导致的

调查取证后,明确责任,确认属实,则免赔偿

6

人为、非人为共同损坏、丢失的

明确责任,参照以上赔偿标准(1-4项行为)进行处理

7

其他造成损失的行为(案件或事故)

将视损失情况及事故性质按事故处理报告给予赔偿

备注:

1、如属“非正常损坏”找不到责任人的,属厂区范围内的,则按照“监管/培训不到位”,所有维修费用由责任部门承担;属宿舍范围内的,所有维修费用由该宿舍成员共同承担;

2、外出洽公携带之公物被抢,按不低于该资产财务造册资金的20%赔偿,如取得“报警回执”或有公司员工证明的,则不作违纪处理,否则将记一次“一类违纪”;

3、如属“恶意损坏”或重大“非正常损坏”,将交由当地公安部门处理,同时记三类违纪。


5、管理情况说明

5.1原则上,表扬行为如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将不纳入奖励。特殊情况,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组织评估;

5.2如有本规定未予详列但对公司有所贡献或造成损失者,以此类似规定酌情处理。特殊情况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特别表扬或记违纪;

5.3提报人依据管理规范填写“员工行为记录表”,在2个工作日内交当事人所在部门行政文员处,部门行政文员应在收到“员工行为记录表”后的次日,经本部门负责人确认后,交至人力资源部审核;涉及赔偿的须连同“公物损坏、遗失赔偿单”经部门负责人、公物鉴别部门、财务部确认,交至人力资源部审核;

5.4“员工行为记录表”、“公物损坏、遗失赔偿单”经一次劝告拒不签字,记二类违纪,由直属经理签名确认;经二次劝告拒不签字,由部门最高负责人签名确认,人力资源部审核,视为故意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记三类违纪;

5.5属于三类违纪离职者,公司依规解除其劳动关系,其工资将由财务部按公司统一工资发放周期,转账至其银行账户(每月30日发放上月工资);属此类违纪离职者,公司有权不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5.6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相应的奖励或赔偿费用可在当月的工资中体现;

5.7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费用,原则上员工需一次性赔偿;如员工有困难的,经过公司的评估核准,员工可以申请分期付款,并从员工工资中按月扣除(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应得工资的20%,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直至赔偿费用清偿完毕;

5.8员工在离职时,依据上述条款应尽的赔偿责任尚未履行完毕的,应当在办理离职手续当日将余款一次性赔偿给公司;

5.9保安在维护公司规章制度过程中,如员工违纪而又不配合管理,甚至阻扰、妨碍保安人员执行制度的,保安人员可适当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5.10管理及保安人员如在执法当中,受到报复行为,或相关人员造成财物损失的,经公司调查确认后,由公司统一安排维修或折旧报销;

5.11保安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如因发生肢体接触,而产生一些过当行为的,公司应当减轻或者免除记违纪处理。


6、投诉程序及处理

6.1员工有事实依据证明自己或他人受到的奖罚不当,均可在 “员工行为记录表”开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异议,人力资源部将重新调查取证,逾期不受理;

6.2投诉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不予以处理;

6.3人力资源部作为接受员工投诉的部门,对员工的投诉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取证,做出是否维持原奖励或违纪决定。如员工投诉人力资源部,则由公司高层处理;

6.4人力资源部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向投诉员工做出答复。






第七章 沟通与申诉程序

为促进公司各部门及员工之间的交流,便于听取员工意见及建议,为了使员工就个人权益事宜有明确的沟通、申诉管道,并有效地解决这些申诉问题,公司特建立了员工沟通和申诉通道。

1、沟通形式:可以采用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如电话、邮件、座谈会、员工满意度调查、意见箱、宣传栏等。

1.1员工新入职培训时,建立初步沟通基础;

1.2不定期与员工开展面对面的座谈交流会;

1.3开展员工满意度调查;

1.4建立专用邮箱收集沟通信息;

1.5在公司及宿舍设立意见箱;

1.6开通电话热线,直接与人力资源部员工关系专员进行沟通。


2、沟通要求

2.1在座谈会及员工满意度调查时,各部门员工应客观反映公司管理等各方面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会议记录的形式进行保存;

2.2员工可实名制随时随地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专用邮箱由专人跟进,并对员工所提出保密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3、沟通结果处理

3.1新员工培训沟通:对新员工进行关怀,对于新员工提出的问题马上进行回复,让新员工感觉到被重视,被关怀;

3.2座谈交流会:不定期给员工开座谈交流会,对于员工提出的问题,现场进行解答,一对一地进行回复,如当场无法解答的,在座谈会结束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进行回复;

3.3员工满意度调查,根据员工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需对员工所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将改善内容,以报告的形式公布于宣传栏;

3.4专用邮箱:对于收集的意见和建议,邮箱负责人及时汇总、分析,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进行回复;

3.5意见箱:公司建立并实施相关沟通程序,开通沟通管理,让员工通过“意见箱”提出问题或建议,公司专人每月进行收集,对于实名提出意见或建议的,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进行回复;

3.6电话沟通:可直接拨打人力资源部负责同事电话,对于简单问题可直接回复,如需要调查或回馈的,马上进行记录,5个工作日内电话进行回复;


4、申诉程序

4.1当员工对公司有任何意见和疑虑时,可向公司所在部门或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申诉数据;

4.2部门或人力资源部接到员工申诉后,交由员工关系专员于5个工作内进行调查了解,整理谈话记录,总结申诉报告,回馈至相关部门;

4.3人力资源部协助相关部门及员工进行协调处理,向申诉员工做出答复。


本《员工指南》根据经营情况的变化,公司有权随时对内容进行修订。修改后的政策方针,将以通告或制度的形式进行告知。
本指南由人力资源部编制、解释,未尽事宜,均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
请您务必阅读、理解,如有疑问,请向人资提出,否则将默认您已接受各项条款。
同时,请您严格遵守执行。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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