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中,预缴、汇缴和清缴,对应了不同的阶段,纳税人税务处理的重点和重心也有所不同。那么,预缴、汇缴和清缴三者具体有什么区别呢?本期为您解读!

概念界定
汇缴,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汇算,是汇算清缴的简称,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清缴,一般还会与清算结合起来理解。清缴比较倾向于纳税人日常办税时口语化的说法。清算,则是出自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说法,具体指企业在办理注销登记前,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务处理
一、申报阶段不同
二、缴税期限不同
三、计税依据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进行月度、季度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居民企业清算,应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