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粮油脂纪委根据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纪律意识,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的习惯和自觉的遵循,推出以六项纪律为主要内容的《以案明纪》公众号专栏,以具体案例为引领,按照六项纪律加以分类,采用漫画+案例+党纪提醒+重点词汇的体例,直观、形象的呈现六项纪律的具体规定和表现形式,力求达到看之明、读之懂、思之警的目的和效果。
夏某,党员,某乡副乡长。夏某在其子结婚时邀请该乡政府5名下属参加婚宴,收受该5名下属所送礼金2.5万元。经查夏某与上述5名下属没有礼尚往来,同时,夏某还邀请25名亲属参加婚宴,收取礼金3万元。夏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2.5万元被收缴。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的“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既包括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也包括利用职务上的隶属、制约关系的其他人员的职权,以及行为人与被其利用的人员之间在职务上虽然没有隶属、制约关系,但是行为人利用了本人职权或者地位产生的影响和一定工作联系。判断是否属于“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一般来说应审查核实党员干部是否使用本单位或者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业务联系单位的财物、场地、交通工具等物资,是否邀请本单位或者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业务联系单位的人员参加等。本案中,夏某作为副乡长,邀请与其没有礼尚往来的5名下属参加其子婚宴并收受礼金2.5万元,可以认定为“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庆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