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5日,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重大资产投资暨关联交易实施进展公告,公告中表示,2015 年 12 月 4 日,吉林森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议案;2016 年 1 月 28 日,吉林森工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组方案,吉林森工以与人造板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负债(包括 4 家子公司股权吉林化工 50.99%的股权、白山人造板公司 75%的股权{其中白山人造板公司所持有吉林森工外墙装饰板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白河刨花板公司 50.99%的股权、露水河人造板公司 100%的股权、13 家分公司资产和负债以及其他与人造板业务相关的资产)作为出资资产对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全资子公司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人造板集团”)进行增资,增资后公司将持有人造板集团 40.22%的股权,森工集团持有人造板集团 59.78%的股权。
由于涉及出资资产规模较大,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尚未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吉林森工正式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说明,说明如下:
1、人造板集团增资进展情况
2016 年 2 月 2 日,人造板集团已经完成增资程序并取得由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309949476E),注册资本由 86,000 万元增加至 143,861 万元。根据经森工集团和吉林森工共同签署并经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森工集团对人造板集团的出资金额为86,000 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 59.78%;吉林森工对人造板集团的出资金额为57,861 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 40.22%。
2、出资资产交付工作进展情况
2016 年 1 月 31 日,吉林森工与森工集团、人造板集团签署了《资产交割确认书》。根据《资产交割确认书》的相关约定,各方确认:《资产交割确认书》系公司向人造板集团履行出资资产交付义务的证明,《资产交割确认书》签署之日即为交割日;各方将共同编制出资资产交割涉及的资产、负债明细,作为移交依据;出资资产由吉林森工交付给人造板集团,自《资产交割确认书》签署之日起,与出资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均由人造板集团享有和承担,人造板集团对出资资产拥有完全排他的实际控制、处分权,吉林森工不再享有任何实际权利。对于交付即转移权属的资产,其权属自本确认书签署之日起转移,对于其他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方转移权属的资产,自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权属转移。
2016 年 3 月 28 日,吉林森工与森工集团、人造板集团签署了《资产重组之分公司资产及负债清查、移交清册》,对吉林森工向人造板集团出资交付的 13 家分公司的资产、负债明细进行了确认。
目前,吉林森工向人造板集团出资的吉林化工、白山人造板公司、白河刨花板公司、露水河人造板公司 4 家子公司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程序已办理完成(吉林森工外墙装饰板有限公司为白山人造板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工商变更)。吉林森工向人造板集团出资的 13 家分公司资产和负债中涉及的相关土地、房屋、车辆等资产由于涉及资产规模较大,相关过户程序正在办理当中。
后续吉林森工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实施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