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通报2017年人造板等4种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情况。通报称,为了加强产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自治区质监局已对全区人造板等4种产品质量开展了广西监督抽查。现将人造板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人造板基本概况
人造板:共抽取全区133家企业生产的133批次产品。抽查主要以《CCGF 407.1-2015细木工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407.2-2015胶合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407.3-2015实木地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407.5-2015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407.6-2015中密度纤维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407.7-2015刨花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407.8-2015实木复合地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407.9-2015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为检验依据,经检验,合格产品130批次,不合格产品3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26%。
二、人造板处理意见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反映出的问题,各有关市局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扶优扶强、打假治劣、引导消费”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的后处理工作。
三、不合格人造板产品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