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政策鼓励支持和保障就业
【4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鼓励发展共享员工等灵活就业新模式,充分发挥数字经济蓄水池作用。
【5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午9时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在谈到今年发展目标和下一阶段工作总体部署时指出,各地要清理取消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促就业举措要应出尽出,拓岗位办法要能用尽用。
【7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支持建立灵活就业、“共享用工”服务平台。
【7月22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要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引导劳动者合理有序经营。”,“过去很多人一讲就业就是‘固定工’,现在要转变这种观念。”
【7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强调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是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对拓宽就业新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提出要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优化自主创业环境、加大对灵活就业保障支持。
【9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支持建立灵活就业、“共享用工”服务平台。
【9月30日】人社部发布《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支持企业间开展共享用工,并对共享用工期间的工资发放、工伤责任等问题给出了明确说法。
【11月28日】国务院发布第七次大督查收集转办部分意见建议情况的通报,转办意见提出关于完善稳就业保民生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探索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劳动保障制度。推动基层全面落实社保信息跨省共享、业务跨省通办。允许以灵活方式参加工伤保险。
02
各省份灵活用工政策一览
【江西省】8月31日,江西省发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引导有需求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通过用工余缺调剂,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完善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措施。抓紧评估已出台的新业态准入和监管政策,坚决清理各类不合理管理措施。
【重庆市】9月25日,重庆市政协聚焦“新经济新业态下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问题”开展界别协商,呼吁尽快完善健全社保政策,切实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陕西省】10月13日,陕西省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支持个体经营发展,拓宽非全日制就业渠道,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大对困难灵活就业人员帮扶力度,全力以赴稳就业保居民就业。
【海南省】11月18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征求《海南省平台经济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据《征求意见稿》显示,平台企业应当通过以下方式加强与集群注册个体工商户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对集群注册个体工商户进行管理,要求建立平台企业与集群注册个体工商户的联系记录簿,其中集群注册个体工商户存续情况每月至少核实一次,集群注册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每季度至少核实一次。其他联系内容的次数及要求由平台企业自定。
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审议通过发布实施。要求保障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发展需要,加快完善特殊工时管理制度下劳动关系构成要件、加班认定依据、薪酬计算标准等司法政策和审判规则。加强跨境用工司法保护,准确认定没有办理就业证件的港澳台居民与内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效力。推动完善劳动争议解决体系。加强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企事业单位人才流动、人才跨所有制流动等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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