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涵盖反腐、金融、食品安全、药品监管、安全生产、无人机及殡葬服务等多领域的新规陆续施行,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公众权益。
反腐新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入罪门槛大幅降低
5月1日施行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明确: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等罪名的量刑标准,取消"二倍""五倍"倍数折算,直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大幅降低入罪门槛。司法解释要求综合考虑犯罪性质与情节,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烟花爆竹新国标:个人燃放类产品药量限制趋严
强制性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5月1日实施,对个人燃放类产品实施更严格药量限制。新规明确爆竹、组合烟花等产品的技术指标,便于识别超标违禁产品;细化包装标识要求,新增混合包安全规定,禁装含爆炸药的产品。
民用无人机新国标:全流程实名登记可追溯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等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5月1日施行。所有民用无人机须在UOM平台完成实名登记并激活;存量无人机须于2027年6月1日前补登记,逾期将被限飞。
通信短信息服务新规:商业短信需提供便捷退订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5月1日实施,明确短信息服务提供者须在商业短信中嵌入便捷退订方式,不得设置障碍。要求事先公示服务内容、资费标准,并确保计费透明合规。
首部商事调解国家法规:填补专门立法空白
《商事调解条例》5月1日施行,首次从国家层面规范商事调解活动。条例明确调解组织设立条件及非营利性要求,确立自愿、合法、诚信、保密原则,规定调解费用需公开透明。
经营主体登记新规范:强化电子签名防冒名登记
《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2026年版)》等5月1日实施,增加股东出资期限信息采集,明确实名登记确认程序防虚假登记。优化线上登记流程,强化电子签名应用,精简审核文书。
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国首部区域协同立法
沪苏浙皖联合施行的《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定》,首次建立跨省事项清单管理机制。通过线上平台、线下专窗及虚拟窗口,推行异地事项接续办、关联事项集成办。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新增乡村产业与治理内容
修订后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5月1日施行,新增乡村产业发展、建设、治理等普查内容。强化"各方共同参与"原则,引入遥感测量等现代化调查手段。
公募基金信披新规:强制披露"基民盈利比"和换手率
5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首次强制要求:成立满一年的股混型基金须披露"盈利投资者数量占比"及股票换手率,业绩展示周期延至十年。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新规:推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修订版5月1日施行,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闭环机制。明确安全总监职责,分级分类监管,推行网上申报提升效能。
新修订渔业法:禁用有害饵料严打"三无"船舶
新渔业法5月1日施行,禁用国家规定饵料药物,要求苗种生产销售实施检疫。明令禁止"三无"船舶从事捕捞,禁止为其提供加油等服务,完善渔具管理制度。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细化假药认定与委托生产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首次全面修订,5月15日施行。严格药品委托生产管理,细化假药认定情形,明确禁止网络销售的药品范围。
整治"幽灵外卖":平台须实质审查商户资质
《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5月20日施行,要求平台对商户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入网经营者须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
殡葬领域明码标价:严禁中介加价收费
《殡葬领域明码标价规定(试行)》5月31日试行,规定经营者须在显著位置完整标示价格,不得在标价外加价。中介代办时须执行与服务机构一致价目,禁止加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