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易货958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加盟合同
甲方: 乙方: 兹因甲方经营电子商务公司,乙方愿提供店面或写字楼成立()加盟分公司,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特许授权乙方公司名称及营业所在地、时间、营业项目、商圈范围的使用范围 。
一、基本资料
公司名: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
二、加盟费95800元,为一次性终身加盟。
三、甲方将保证乙方分公司运营前一切技术,推广,宣传等方面的培训指导工作,分公司业务拓展由甲方提供完整可行的运作方案,保证分公司在当地的盈利稳定及稳健的发展速度。
四、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有权变更特许经营公司的营业所在地区(地级市)。但在授权期限内,若因租约终止致该公司无法于该地继续营运,乙方应于该租约终止前一个月另觅甲方认可的地点让该公司继续营运。
五、分公司的营业天数、每日的营业时间及营业项目,有乙方自行安排。除不可抗力外,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交更或暂停营业。
第二条 合同期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计五年。
第三条 合同继续与延长期间
一、合同届满前六个月,如无任何一方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本合同期间自动延长五年。
二、合约继续延长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如无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长期间五年,之后以此类推延长期间五年。
三、所有自动延长期间内双方的权利义务,遵守本合同的规定执行。
四、加盟费用为一次性加盟,续约期乙方将不需要向甲方再次缴纳加盟费 。
第四条 合同范围
一、双方同意由乙方提供经营场所,甲方提供商品服务、经营技术,网络授权等并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务,以从事本业的经营。
二、双方为执行前项合同事宜,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依有关法令的规定协助乙方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三、乙方应于签订本合约后3个月内提供房屋作为特许经营店面及营业场所,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变更地址,如擅自变更地址,以违约论,甲方有权中止本合约。
四、乙方应于签合同当日交付甲方人民币95800元整,作为特许经营权利金
五、甲方应在乙方缴纳加盟金之日起,即确立合作关系,应按公司相关规定协助乙方建立良好的经营模式,积极为乙方开拓业务市场及营销策划,广告推广等
第五条 权利转让
一、合同期间如因重大事故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无法经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由乙方指定或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人除须至总公司接受为期壹周的职前训练外,双方必须重新订立合同。
二、乙方不得私下转移经营权给第三者,如擅自转移,甲方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可不经乙方同意而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六条 同行竞争的禁止及保密的义务
一、乙方及乙方受雇人及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在本全同期间内,或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终止、解除后一年内,不得在该商圈内投资、参与、教导、受雇赍事或合伙经营类似的公司或店铺。
二、本条的规定,于本合同关系结束后一年内仍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邮编: 邮编: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