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同样是差旅费补助费,有的免税有的却不行?
很多公司都有给出差员工发放的差旅费津贴补助以及误餐补助,根据国税发[1994]89号文件第二条的规定,以下津贴
但是,在实务操作中,有些公司确实存在以差旅补助的名义向员工发放各种福利津贴,税局大大们可说了你们挂羊头卖狗肉的打着津贴旗号其实属于工资性质的津贴补助,我们可不承认免税,照样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怎样才算是合理的可享受免税的津贴补助呢?为了不跨入税收风险雷池,请注意以下:
1,差旅补助的合规合理要做到有公司制度和凭证依据
公司必须制定了差旅费报销制度和标准,明确每天出差的差旅补助标准,超过标准的不得税前扣除,更不得免征个税;
差旅补助应填写出差补助报销单,注明出差天数、每天补助标准,要以出差途中的住宿、交通及伙食费等凭据和出差计录为依据;
2,津贴发放的免税合规要求
免不免税主要还要看发放的具体情况,以下切忌要避免:
A,按月固定时间发放、人人都有份的大额差旅补助,实质上就会被税务局认为是员工薪水的一部分,必然不属于可免税范畴,这样的出差补助没法享受免征个税优惠。
B,一定不要随工资一起发放,真实的差旅费津贴只是员工按照公司规定拿相应票据来做凭证依靠,领导审批财务核实过之后,按次不固定的发放给员工的。若每期都随月末工资一起发放,很容易被稽查出而难以享受免税。

二,实务中的尴尬之租金专项扣除申报
已熟悉税法的我们知道,新个税法里纳税人可以对房租租金和按揭利息二选一来享受定额的个税专项扣除:
二选一 |
按揭利息 |
1000/月 |
房租租金 |
1500/月 北上广深省会标准 |
其中的租金为什么会引起实务中的尴尬呢?
首先,租客要进行专项扣除,就必须自行申报,告诉税务大数据,你租了谁的房子,坐落在哪里、租赁期限以及租赁价格,税务大数据也就顺势完成了数据的采集。如果这样的话,你也很可能圆满的完成了跟房东结下梁子的全过程,为什么呢?
那就是,房东个人出租住房,是有一系列税负的,请注意以下:
2、增值税减按1.5%征收(实务里月租金收入十万以下免)
以广州月租金5000元收入的一位房东为例,此笔租金收入承担的相应税负为:
个税400元(5000*0.8*10%),房产税200(5000*4%),共600元,实际税务约为租金的12%。
我们按照一般工薪的税率为3%计算,租金申报带来的个税实际纳税额的减少额为:1500*3%=45元。
因为一个申报行为,房屋租赁得以披露,房东要负担600元的税,而租客享受了45元的个税优惠。按照一贯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逻辑,房东很可能会在接下来一年将这部分税收支出以提高房租的形式转嫁给租客。而实际中形形色色情况不一的房东也会有着复杂但同等焦灼的对申报行为的担心(笑而不语)。这即为实务中的尴尬产生的很大一个原因。
对于如何面对这一尴尬,我们不妨往后退看一下个税的本质——尽可能的调节社会收入差距,尽管实务中大家很大程度上处在排斥期,所有触及利益的时候终究要经历这一阶段,但是大数据的不可避免以及综合征收制度的大趋势,我们相信真正调节收入差的目的会越来越好的被实现。而实务中各位租客房东怎么做,还是要看各自考量与沟通吧。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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