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进广东农村,会发现人居环境正在发生巨变:农村生活污水经过纳管入厂、入设施、资源化利用,门前屋后的黑臭水体逐步消除……
这与广东正在推进的“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下称“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紧密相关,省生态环境厅及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积极贯彻落实相关部署,持续改善县镇村生态环境,并服务县域经济实现绿色发展。
系统谋划推进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速
今年来,省生态环境厅继续指导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至今已取得较好成效。
有序推进需做好统筹谋划。上半年,广东印发实施《关于贯彻“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高水平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工作方案》,明确未来三年治理目标和重点工作,并第一时间召开全省会议部署推进。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业性较强,推进过程中,广东多措并举加强技术指导。
省生态环境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认定标准(试行)》,按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细化提出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资源化利用3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的完成认定要求。《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则按常住人口、居住分布、利用途径和受纳体情况等,提出“零散户”和“聚居片”两大类4种资源化利用模式及管理要求。同时,召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验交流会,邀请中国工程院院士及省内外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建言献策,并充分利用省级专家技术团队作用,今年上半年组织开展多场帮扶培训,加强帮扶指导。
在资金保障方面,省生态环境厅积极指导各地做好中央和省资金项目谋划、储备与申报工作,力争多元资金支持。省财政厅明确下达粤东西北12市及肇庆的2023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中原则上应将不少于20%比例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并开展常态化抽查监督,今年来已覆盖16个县(市、区)、79个镇(街道)、433个自然村,督促各地滚动开展问题自查整改。
典型示范带动
探索出一批可复制推广经验
农村黑臭水体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广东有序部署推进治理。
一方面,强化系统谋划落实。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有关部门自2020年起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并逐步推进整治。在2022年,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被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到今年被列入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先后印发《广东省2022年民生实事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分解落实2023年农村环境整治有关任务目标的通知》等,明确各地整治任务及水体清单,系统部署落实整治工作。
另一方面,加强技术指导帮扶。省生态环境厅建立省级常态化调度及技术指导帮扶机制,组织省级技术团队赴各地市开展现场技术帮扶。同时不断建立完善成效评估机制。由县级开展辖区内完成治理农村黑臭水体的自评,市级组织对完成县级自评的水体进行评估,省级组织对水体档案资料和现场治理成效的审核抽查,多措并举督促巩固治理成效。
当前,广东还积极倡导典型示范带动,各地陆续探索出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整治典型。如佛山按“四先四后”(先摸排后设计、先清岸后建设、先试点后推广、先治水后治城)的系统治水新方法论开展黑臭水体治理;江门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纳入当地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协同推进,依托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将水体治理的生态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
服务监管并重
让绿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底色
县域经济发展是县域振兴的关键,今年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服务对接项目审批、落地。
一方面,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当前,全省已建立覆盖全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省生态环境厅积极指导县域相关产业、项目充分衔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另一方面,强化环评源头预防效能。省生态环境厅指导相关产业园区、制造业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引导区域完善环境基础设施、推动企业提升清洁生产水平等。
今年,省生态环境厅还强化重大项目环评要素保障,提前介入、积极指导茂名石化乙烯项目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环评工作,对基本具备条件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
另外,省生态环境厅坚持监管服务并重,出台深入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的十二项措施,创新提出探索执法“观察期”、推行执法承诺等执法政策,大力支持企业发展。
一线实践
EOD模式推动县域生态环境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