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佛山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工作要求,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顺控发展下属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顺德水业”)积极响应《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确我市商务公寓等类住宅水电气价格的通知》(佛发改价费函〔2024〕7号)和《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明确我市商务公寓等类住宅水电气价格的通知》(顺发改函〔2024〕87号)文件精神,对供水区域内商务公寓等类住宅用于居民家庭住宅居住,且抄表到户单独计费的,由居民提出申请,经核查后,其水价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具体如何申请实施?
详细操作指引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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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确我市商务公寓等类住宅水电气价格的通知》(佛发改价费函〔2024〕7号)
自2024年5月13日起执行。国家、省有新的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商务公寓等类住宅:具有独立产权且实际用于居民家庭住宅居住用途,单独计水费且已由顺德水业抄表到户。
顺德水业营业网点及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供水服务窗口。
通过登录“顺控发展”官方网站(https://www.gdskfz.com/)——供水服务厅——服务指南(更多办事指南)——相关附件下载或到各营业网点领取;
未抄表到户的商务公寓怎么办
商务公寓等类住宅生活给水系统符合或经改造后符合以下基础条件的,可办理抄表到户:
(一)户表前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水压符合国家标准;
(二)户表出户并相对集中安装,水表安装应当符合《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207-2013)8.2.6的技术要求,有足够的空间可供抄录、维修和更换水表组;
(三)不同用户分别独立计量,小区内园林绿化、消防等不同性质的用水应当分开计量;
(四)请业主向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商反映情况,由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商向顺德水业提出抄表到户申请,顺德水业将分析研判是否符合抄表到户条件,如不符合上述条件,改造资金由业主或用水方自行筹措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由顺德水业进行确认并抄表到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