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失业人员注意:2020年失业保险又有新变化!

失业人员注意:2020年失业保险又有新变化! 中财捷企服
2020-06-20
2
导读:一起来看看,人社部门有哪些措施来帮助失业人员

   

导读


受疫情影响,失业风险加大!


对于尚未找到工作的失业人员来说,这有一条好消息:人社部、财政部发布2020年失业保险新政策!


1、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限


2、符合条件者可申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


3、两类失业农民工可申领生活补助







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0〕40号)





焦点内容


(1)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


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应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2)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列支


(3)阶段性扩大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


对《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及时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的失业农民工,按参保地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4)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5)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


各地要优化经办流程,减少证明材料,取消附加条件,让参保失业人员方便快捷得到保障。


参保失业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可不提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


经办机构应通过核验参保信息库中的参保缴费信息,确认申领人员是否符合领取条件对应的失业状态,不得增加其他义务、条件或时限要求。


各地要在实现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基础上,于6月底前实现失业补助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线上申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建立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全国线上申领入口,并向地方提供全国参保信息联网核验服





2


@失业人员,这些便民措施来帮你!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冲击,部分企业面临着生产经营的困难,部分劳动者也面临着失业的风险。


一起来看看,人社部门有哪些措施来帮助失业人员!


1
畅通入口


人社部已经开通了失业登记全国统一入口,失业人员可以通过手机、电脑等提交失业登记的相关申请,查询审核办理的有关进度,足不出户即可掌上办理失业登记。


同时,失业人员也可以登陆各地线上失业登记平台,或者到当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


2
优化服务


包括就业创业政策法规的咨询、相关扶持政策的受理服务,人力资源市场的供求信息、职业培训、见习岗位等信息服务,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开业指导,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可申请针对性的就业援助。


3
强化扶持


自主创业的,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额度最高可以达到20万元;

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中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以工代训的,还可以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4
提供保障


就是参加失业保险的登记失业人员可以同步申领失业保险金。

 

 
中财捷专注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为企业家个人提供专业的财税咨询!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中财捷企服
内容 0
粉丝 0
中财捷企服
总阅读0
粉丝0
内容0